福州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福州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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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2019年我校面向全國預計共招收3290名碩士研究生,其中,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730名,包括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1280名(含推薦免試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450名(含推薦免試生),預計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60名。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學院招生人數均為預計招生計劃數,實際招生計劃將在國家分數線確定後,學校根據國家實際下達招生數,綜合分析各專業上線生源數量和招生專業培養條件確定。分專業數據可參考《福州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數據統計》。

二、招生類型類別及學費

(一)

招生類型、學習方式和錄取類別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類型,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別。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今年不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及單獨考試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二)學費標準

我校目前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向所有納入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均定為8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根據專業學位類別和錄取類別的不同執行不同的學費標準,具體如下表:

注:所列學費標準參閩價費[2013]479號、福大財函[2014]1號、福大財[2018]8號文件(若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準)。

三、獎助體系

為激發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正進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健全獎優、酬勞、助困相結合的獎助體系,要點如下(以學校公佈的正式文件為準):

1.國家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2.優秀新生獎學金:所有推免生以及統考生中“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含獨立學院)均直接享受特等獎學金12000元;此外設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6000元,40%左右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機會獲獎。

3.優秀學業獎學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立特、一、二、三等獎:特等獎12000元、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5000元、三等獎學金3000元;全程評兩次,分別為中期優秀學業獎學金和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70%左右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機會獲獎。

4.優秀助研獎學金:對主持省級(含福州市)以上科研項目的導師所指導的優秀研究生,設立優秀助研獎學金。

5.實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獎金20000元。

6.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學校將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助教、助管崗位,並提供津貼。

7. 研究生高水平學術論文獎:研究生在學期間或畢業後兩年內,以福州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經審核認定,可獲得4000元-30萬元不等的獎金。

8.學校還設立了“研究生科技創新基金”、“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獎”等獎項,鼓勵支持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9.此外,優秀的碩士生若獲得碩博連讀、提前攻博資格,在博士入學時,可直接享受優秀博士新生特等獎學金15000元。其他方式報考並被錄取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享受一等獎學金10000元。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我校對參加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具體業務要求:大學學習期間各門課程成績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畢業論文(或設計)成績優秀;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專升本、或自學考試本科段進修過或學習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6門以上合格成績的有效書面證明(必須教務部門出具的);

報考非外語專業的考生還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取得合格證書;或參加改革後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500分以上。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TEM4)考試。

注意事項:招生專業目錄上註明不招收同等學力的專業,謝絕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將有關材料(上段的①、②、③項)的複印件(考生須在複印件上簽名,並對複印件的真實性負責)掛號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複試時,同等學力考生須按同等學力報考條件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成人高校教務部門的證明、成績單);複試時,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

我校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無具體業務要求。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其中“我校對參加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具體業務要求 ”除外)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其中“我校對參加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具體業務要求 ”除外)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其中“我校對參加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具體業務要求 ”除外)

(三)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並公佈。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

福州大學接收推免生簡章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上的相關通知,具體接收專業(領域)、人數詳見《福州大學2019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數均為預計接收計劃數。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網上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或“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並最遲在複試階段資格審查時提供認證報告交學校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按國家文件要求,我校該計劃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且這類專業招生比例原則上不低於該計劃招生總數的50%,招收生源範圍按國家當年下達計劃執行,我校該計劃僅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請考生報考前先查閱是否符合以上要求。若國家當年度該計劃有關文件精神有變動,則按最新文件執行。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9.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六、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複試階段資格審查時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參加複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複試階段資格審查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七、初試

(一)考生應在2018年12月14日-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4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3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3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4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由招生單位自主選擇使用)。

全國統考和全國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大綱可在福州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招生簡章”專區查詢。

八、初試成績公佈

初試成績預計於2019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上發佈,供考生本人查詢,不另發書面通知。

九、複試和錄取

招生單位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屆時我校調劑工作辦法將在公佈於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敬請關注。

我校複試預計安排在2019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對符合我校複試要求的考生,將另行通知。對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規定者,不予複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2019年3月1日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報考學院進行核驗。

複試錄取辦法按《福州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修訂)》(如有修訂,按最新版)和各學院複試方案的具體要求執行。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

1.福州大學和晉江市人民政府共建福州大學晉江科教園,為提高福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實施跨學科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構建“政產學研用”五位一體的人才培養新機制,積極探索我校具有晉江特色的應用型複合型高層次人才培養新模式,概稱為“晉江模式”。該模式以“跨學科、多資源、重實踐、提能力”為主要內涵,充分發揮校地合作優勢,推進政、校、企戰略協同,建立與政府、企業、行業緊密的實質性合作培養機制,探索校企聯合培養創新型、應用型、複合式高層次人才的新模式。在學校各項獎助政策基礎上,“晉江模式”將提供額外的激勵措施。專業目錄中,帶“*”的專業,可以按“晉江模式”進行培養,具體由各學院根據校企合作情況和專業實踐的需要,在複試階段與考生進一步明確。

2. 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與福州大學聯合招收碩士研究生(合計約110人)。其中招生專業為:無機化學(070301)、有機化學(070303)、物理化學(070304)、材料物理與化學(080501)、材料工程(085204)(以上五個專業掛靠福州大學化學學院),化學工程(085216,掛靠福州大學石油化工學院),控制工程(085210,掛靠福州大學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學院)。雙方統籌資源優勢,兼具雙方同類學科特色,建立聯合招收培養研究生創新基地和平臺,在高校碩士招生規模中單列招生計劃,以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為培養主體,遵循“雙重學籍、雙重管理、同等待遇、兩段式培養”的聯培模式,培養優秀人才。具體情況我校將在官網招生簡章中做介紹,考生報名時若有意選擇此類別,請在備註中填寫“海西聯培”。

3.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上將註明“非全日制”,根據學校目前情況,暫不解決住宿,暫無獎助學金(晉江科教園、石油化工學院泉港校區提供非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待遇以最新通知為準)。非全日制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明確錄取類別(定向、非定向),並做好書面確認,且錄取後不得更改。其中,選擇“非定向就業”的,檔案、組織關係須轉入我校,其他有關事項按國家最新政策執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石油化工學院“化學工程”專業(專碩)若錄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少於20人,安排在泉港校區上課(泉港校區安排住宿、住宿費自理);若錄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少於20人,安排在旗山校區上課(自行解決住宿)。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5.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6.新生報到後,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姓名),通訊地址須在報考當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以方便聯繫。

8.我校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自命題的專業課課程(考試)大綱可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查詢,招生專業目錄中所提供的書目為主要參考書目,課程(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錄僅供參考,不作為出題範圍,各門考試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課程(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範圍。

9.我校一律不代購參考書,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考生如想購買參考書,請到各相關出版社或書店聯繫購買。

10.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11.本內容如果和教育部公佈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佈的信息為準。錄取和調劑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文件為準。

12.請經常訪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時瞭解有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聯繫和查詢方式

單位代碼:10386

單位名稱:福州大學

聯繫部門: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

郵政編碼:350116

查詢網址:http://yjsy.fzu.edu.cn

諮詢電話:0591-22865515

傳真號碼:0591-2286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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