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天明私分2.6億國有資產 十八大後「首虎」李春城曾去其子婚禮

喬天明私分2.6億國有資產 十八大後“首虎”李春城曾去其子婚禮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四川報道(吳純友 記者徐民)9月12日至14日,備受各界關注的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喬天明涉嫌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劍南春集團部分中層幹部、在職員工、離退員工及喬天明部分親屬參與了旁聽。公訴方指控上述5筆共2.63億元費用被喬天明私分,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

中國商報記者獲准直擊庭審。公訴方指控喬天明利用劍南春集團改制時,行賄原四川省副省長、原德陽市委書記李成雲5萬港幣,承諾為其代持2000萬股份,其中5萬港幣未收。檢方指出,在2006年後,喬天明分11次長達6年多的時間向李成雲行賄38萬元涉嫌犯罪。

對行賄指控,喬天明在供述中做了交代,因為劍南春在改制時,李成雲給了很多方便,完全是出於感激之情。在庭審中,喬天明完全否定了之前的供述,稱是正常的人情往來。

喬天明舉例,送這38萬元禮金,一次是李成雲的母親去世,另一次是李成雲暈倒住院,都是正常人情往來。同時,2012年他兒子大婚時,李成雲已調離德陽,但他與李成雲早就建立了朋友感情,李成雲送禮6666元,一個公職人員送這麼大的禮,就是朋友間的友誼。據瞭解,喬天明兒子結婚,時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親自參加了婚禮,並在婚禮上發表了講話,第二日,李春城被中紀委帶走,隨後,被譽為與領導關係密切的喬天明備受媒體關注,一度被傳言被中紀委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9歲的喬天明是四川省綿竹人,於1982年進入國營劍南春工作,歷任酒廠辦副主任、副廠長、集團董事長等職。

依據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川委發【2002】2號”《關於加快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建立現代制度的意見》相關要求,劍南春進行了“國有資本有序退出、實施戰略性改組”的改制方案。劍南春曾於2003年制定MBO管理層收購劍南春,MBO管理層作為經營團隊融資控股、職工持股並引入戰略投資夥伴的國有產權改革方案,2004年四川省財政廳正式批覆劍南春的改制方案。改制後,喬天明等20餘名高管組成的同盛公司成為了劍南春的大股東。

“就是這個新成立的MBO管理層,由同盛公司20餘人管理著我們1000號劍南春職工,剝奪我們的利益。”劍南春職工顧某頗為不滿,“沒有人管我們過得好不好,找誰說理誰也不會理我們。”

從2004年到2014年的10年間,64歲的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喬天明從“億萬負翁”變身為身價超36億元的富豪。同時,參與改制的管理團隊成員也獲利豐厚。2017年,喬天明以28億的財富登上“胡潤富豪榜”,位列四川富豪榜第28位。

劍南春職工張先生告訴記者,2012年8月10日,喬天明推出一份職工股權信託計劃,正因為這份計劃將職工手中的《出資證明》換成《信託證明》,職工認為剝奪了自己的公司股東身份,隨即引發了劍南春大規模停工事件。“喬天明被調查後,最後一次在公司露面是2017年12月29日,而就在這天,喬天明帶回來的人將職工打傷,導致職工非常不滿。”劍南春職工柳琴如是說。

中國商報記者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採訪,看到不少職工被喬天明帶回的人揍得滿面血汙,記者欲採訪劍南春集團和綿竹市委市政府時,被阻止在劍南春公司門外,而該公司宣傳聯繫人所謂的回覆一直未果。

柳琴告訴記者,自從喬天明等私人股東通過改制接管劍南春集團後,從2004年到2014年,這10年來儘管物價上漲,但職工根本沒漲多少工資,職工從主人突然間變為打工仔,根本沒辦法主張自己的權益。

職工曾傳寶告訴記者,在喬天明私人接管劍南春集團的時候,他作為一個有著13年軍齡的退伍軍人,2003年初進入劍南春集團工作,月工資不足2000元,甚至連他的軍齡也不認,他四處投訴,軍齡依然沒有計入到他的工齡,快50歲的老職工,卻拿著小青年的工資。2015年,紀檢部門雙規喬天明後,綿竹市政府參與管理,職工福利和企業上繳稅金才大幅上漲,到2017年,曾傳寶的月工資近4000元,還有年終獎1萬多元,年收入達8萬元左右。劍南春集團企業每年繳納稅金達二十億元左右……

柳琴有些激動:“為了維權,我們奔波了十年,也等待了十年,如今終於盼到了出頭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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