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講堂」以「境外上市」爲名非法發行股票的主要騙術有哪些?

「知識講堂」以“境外上市”為名非法發行股票的主要騙術有哪些?

一些企業以境外上市為名,向投資者推銷境外公司高價股權,實則是以非法發行或轉讓股權的方式欺詐、誘騙投資者。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方式:

1. 以境外上市為名,混淆概念,欺詐宣傳。

一些公司通過媒體、新聞發佈會、理財講座、散發傳單等方式,宣稱公司將在境外上市,誘騙投資者購買。宣傳中,將直接上市與買殼間接上市混為一談,將NASDAQ(全美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情自動報價系統,指美國納斯達克股票市場)與OTCBB(是由全美證券商協會監管的一個非交易所性質的市場)不加區分,使投資者輕信如果持有其推銷的股票,就會獲得高額回報。實際上,投資者持有的只是境內公司的股權,與在境外上市的公司股票並無直接關係,存在無法轉換和流通的風險。

2. 以分散股權為藉口非法發行或轉讓股權。

一些公司或機構借用美國等證券市場關於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最低限制的規定,製造股權發行或轉讓的題材。但是,投資者受讓的股權難以得到確認,成了虛擬股東或二級股東。

3. 以中介機構或個人為銷售主體。

為了逃避非法發行或轉讓股份的責任,一些股份公司委託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銷售,公司幕後配合。出現糾紛或遇到監管部門查處時,股份公司通常以股東行為與公司無關為託辭,推卸責任。

4. 以股權託管為招牌,增加欺騙性。

一些公司通過委託地方股權託管機構對股份進行託管或確認,企圖使投資者相信這是股票上市前的法定程序。實際上,這種託管與證券交易所的託管程序有著本質區別,與上市並無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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