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監獄黨委副書記亢曉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日前,經批准,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對曲沃監獄黨委副書記亢曉明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亢曉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明知服刑人員減刑後未滿兩年,不符合再次減刑條件,仍按照他人安排啟動減刑程序,併為服刑人員違規獲得重大立功表現提供幫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亢曉明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降為主任科員。

亢曉明簡歷

亢曉明,男,漢族,1966年12月生,山西蒲縣人,本科學歷, 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1月,任臨汾監獄刑罰執行科科長;2010年9月,任臨汾監獄副監獄長;2014年3月,任曲沃監獄黨委副書記、山西潤沃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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