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馮金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日前,經批准,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對晉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馮金生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馮金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安排會見服刑人員;明知服刑人員不符合減刑條件,未對其減刑建議提出反對意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馮金生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馮金生簡歷

馮金生,男,漢族,1965年6月生,山西汾陽市人,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2月,任汾陽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2006年3月,任陽泉第一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2013年12月,任晉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

(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

晉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馮金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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