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有權利,對滯留人員進行這些處理!

一、首先說一下哪些被視為無正當理由滯留

地方有權利,對滯留人員進行這些處理!

二、對於滯留,經教育後仍不離隊報到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地方有權利,對滯留人員進行這些處理!

三、地方對滯留的處理

北京市:在區縣安置不報到的,下年度仍在區縣安置。

安置事業單位不報到,下年度參加綜合能力考試適當減分;

安置到行政崗位不報到的,下年度原則上不再安置行政崗位

(行政崗位含公務員崗位、參公和納入工資規範管理的事業單位)。

對往年未離隊,繼續列入移交的幹部,中央單位和北京市在安置考試考核賦分時予以減10分處理,並按年度累加計算。凡連續滯留部隊滿3年的轉業幹部,不再參加中央及北京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筆試,也不在北京市城六區進行安置。

遼寧省大連市:對安置到行政崗位不報到的,下年度原則上不再安置行政崗位。

河南省:對連續3年安置不報到者,不再接收。

湖北省:已安置併發出報到通知,因轉業幹部個人原因不服從組織分配未報到上班、滯留部隊累計3年的,不予接收。

湖南省:因轉業幹部個人原因未離隊,繼續列入移交的,仍安排在原安置單位;連續3年不報到的,不再接收。

安徽省合肥市:接到報到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3年內不予接收安置。

安徽省蚌埠市、蕪湖市:接到報到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1年內不予接收安置。

山西省:接到報到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第二年選崗時列為最後一名。

江西省、廣西自治區:接到報到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2年內不予接收安置。

雲南省

:轉業幹部已安置不報到的,系雲南省籍並從本省入伍的,2年內不予安置;系外省籍並從外省入伍的,雲南省不再安置。

陝西省:非組織原因連續2年不到接收單位報到的,下年度不再按計劃分配方式接收安置,符合自主擇業條件的,可按自主擇業安置方式予以接收。符合功績制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非組織原因不報到的,下年度不再享受陝西省功績制分配待遇。安置在行政崗位或參公崗位不報到的,第二年不再安置到此類單位。

河北省石家莊市:對往年未離隊轉業幹部第二年原則上不再接收(主要是中省直)。

新疆自治區:營職以下及技術軍官上年度分配到烏魯木齊市未報到,再次在烏魯木齊市安置的量化賦分減10分。

小編就整理了這麼多,戰友們如果有滯留的打算,可以先看一看再做決定哦!

地方有權利,對滯留人員進行這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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