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德國中職─應用型本科的銜接模式及借鑑

德國職業教育世界聞名,其職業教育、中學教育與高等教育的目標緊密銜接,各級各類學校的入學均不設統一考試,學生取得了主體中學或實科中學的畢業證書就可以選擇進入中職;德國的雙元制屬於中職教育,以企業培訓為主,其專業設置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培訓職業為依據;課程設置以學習領域和工作過程為基礎;學習者按照統一的學分標準實施學分積累和轉換;雙元制模式是德國職業學校產教結合的主要模式。中國應該借鑑其提高職業教育的地位、注重課程體系設置、樹立行業協會在職業教育中的法律地位和權威性、改革考評制度、加強校企合作和改革招生制度等做法。 

職業教育的成功,為德國提供了優秀的工人,也是德國崛起的重要因素,其職業教育體系成為世界許多國家仿效的模板。而雙元制是德國職業教育最有特色最獨到的組成部分,也是德國職業教育享譽全球的根源。

一、入學制度的銜接

(一)中等職業教育的入學制度

德國的學生在取得主體中學或實科中學的畢業證書後就可以選擇進入中職。因故未獲得初級中學畢業證書的學生,也可以先進入中職,但要先進行1年的職業補習才能學習正式課程。中職在德國屬於義務教育,錄取時沒有入學條件和門檻,所有學習者都可自主選擇進入。

德國的雙元制屬於中職教育,以企業培訓為主,職業學校教育為輔。企業培訓主要是解決怎麼做的問題,職業學校則以理論教學為主,告訴學生在實訓操作時為什麼這麼做。企業培訓按照聯邦教科部頒佈的培訓條例來組織。各專業部門分別負責制定相關職業類別的培訓細則,各培訓企業按照培訓條例、細則和本企業的特點制定具體的培訓計劃並付諸實施。而職業學校按照聯邦教學大綱的要求設置課程,其教學內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每天都有實訓教師記錄學徒培訓過程,培訓記錄會保存到培訓結束,作為學徒培訓後考試的依據。學生每週1-2天在職業學校學習普通專業知識,3-4天在企業參加培訓。其專業課佔全部課程的70%。[1]

全日制職業專科學校也不需要統一考試,申請入學的學生填寫書面申請表並附主體中學或實科中學畢業證書、國籍證明、成績單、身體和精神健康證明等。學校按照中學畢業成績和報名人數,結合各專業的培訓空缺數錄取學生。《職業教育法》規定,提供實訓位置的企業與申請職業教育的學生必須簽訂書面培訓合同,18歲以下的學生簽訂合同必須由法定監護人確認。簽完合同的學生到與該企業有合作開設相關專業的職業學校註冊入學。

雙元制的考試由與培訓機構無直接關係的行業協會負責,由僱員、僱主和學校3方代表組成考評委員會按照《培訓條例》的要求組織中間考試和畢業考試。中期考試安排在培訓進行到1-1.5年時,主要考基本技能和理論知識;畢業考試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2月,首次考試沒通過可補考,補考仍不通過的學生必須另選專業重新學習。末考內容有理論和實踐常識。理論部分主要考察學生的理論知識和文化素養,其中功能分析佔40%,工作計劃佔40%,國情、社會、經濟知識佔20%,時間為5-6個小時。實踐部分考察學生繪圖、設計、製作成品和半成品的能力,由工商協會認同的機構在企業組織學生用一週時間完成,並有5名以上考官對學生的實踐報告進行答辯。如果學生對考試結果有疑義可與考評委員會協商,也可以訴諸法律。[2]

(二)高等職業教育的入學制度

高等職業教育的入學均不設置統一考試,但對入學資格有要求。職業學院招收具有高中畢業證書或累計受教育年限達到12年的學生。6年制的實科中學畢業生必須續讀2年的專業高級中學才能轉入職業學院;8年制的文理中學畢業生必須進行半年的實訓才能進入職業學院。應用科技大學原則上招收高中畢業生。但更傾向於招收具有相當於高中畢業學力,且有兩年以上工作實踐經驗者。

應用科技大學錄取學生的方式為申請入學。學生可直接向大學的招生部門索取並填寫申請表,並將申請表及所有必須提交的個人材料,寄至學校招生部門。由學校酌情錄取;職業學院和巴符州雙元制大學採取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這類院校要求學生必須首先和一家企業簽訂雙元制職業教育合同。然後再到與該企業合作的職業學院註冊入學。

(三)大學的入學制度

德國2014年共有850700名中學畢業生,其中,33%取得普通大學入學資格,44%取得主體中學畢業證書,17%取得普通中學畢業證書,近6%的學生肄業,0.1%取得應用科技大學的入學資格。德國大學的入學資格分為應用科技大學、一般及高職入學資格。一般入學資格指學生獲得中學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書,還有通過某種天賦的認定,或通過應用科技大學的期中考試。擁有此資格的學生可以申請就讀應用科技大學、綜合性大學、工業大學、師範大學、藝術類大學。

學生擁有應用科技大學入學資格可以申請進入應用科技大學或者部分綜合大學的特定專業。在招生時某些應用科技大學可能增加接受過某項技能的培訓或參加過實習等的特殊要求。獲得職業資格的申請者在某些聯邦州必須通過大學試驗期或參加入學考試,根據學生的平時成績及中學畢業會考的加權平均分才能取得入學資格。中學畢業會考不屬於選拔類考試旨在測試學生的基本水平,但某些專業會參考會考的單科成績。如果某專業學生申請數量超過招收名額,需附加錄取要求或增加錄取程序以平衡招生名額。申請者可以在官方發佈的各大學申請者數量及招收名額中及時瞭解其申請的專業是否屬於有限制的專業。

二、專業設置銜接

(一)專業設置的依據

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每年公佈的《國家認證職業目錄》是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的根本依據。

德國各級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培訓職業為依據,為各行各業培養合格的職業技能型人才。以應用型為主,地方性很強。各州文教部根據《國家認證職業目錄》制定了《教學計劃框架大綱》用以指導和規範雙元制職業學校設置專業。各職業學校根據大綱、本州或地區經濟結構界定專業佈局,結合當地就業市場的需求設置專業,並報州文教部審批。各州職業學校設置專業可分3種:國家認證職業的專業設置,這類專業依據《國家認證職業目錄》設置;非國家認證職業的專業設置,給因故初中沒畢業的學生或其他人員提供的職業準備教育,其設置專業包括基礎教育和各類職業的專業準備教育;州管轄認證職業的專業設置,這類專業在《職業專科學校框架協議》中明確,各州按照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專業設置。學生取得職業學校某專業的畢業證書後,必須通過各行業協會組織的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才能獲得相應崗位的從業資格。

(二)專業開發

為滿足社會需求開設急需的專業,確保專業設置的相對穩定性與科學性,德國成立了由企業界、教育界、科學界人員組成的專業委員會,專門以職業分析為導向,確定雙元制的培訓職業。職業分析是確認、定義、描述社會職業所含任務及作業項目的科學分析過程。它將一個或若干個社會職業歸結為一個職業群,一個職業群對應一個專業,即德國所稱的培訓職業。通過分析社會各職業的需求特點,根據行業對社會職業進行分類、總結、分析的基礎上,建立相應的知識點領域,進行規範的定義,最後把所分析研究的社會職業知識點歸納為若干學科,確立職業目錄,職業目錄確立後還必須得到聯邦經濟部長或聯邦教育與科學部長的認定。根據國家認定的職業目錄而設置的專業,必須按照國家頒佈的職業培訓規章對申請者進行培訓。

(三)專業設置流程

職業學校設置專業由德國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具體負責,其下屬的第4部門具體負責制定職業培訓的規則制度,第4部門根據商業類職業、工程技術類職業和其他社會事務職業設置3個下屬部門分管3個方向的專業設置。制定職業學校各專業的培訓條例包括預審、制定和頒佈3個環節。具體流程為:企業需要某一新職業,上報其主管聯邦部委,主管部門先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預審,通過後由主管聯邦部委委託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

制訂具體職業的培訓條例,聯邦職教研究所組織各州議會及相關部門充分調研、論證培訓條例,培訓條例的制定要經過多方多次會議共同討論方可完成。參與討論成員包括1名全德工會聯盟組織代表、1名聯邦職教研究所項目主管、1名僱主代表,1名聯邦部委代表、3名企業員工代表,1名全德僱主聯盟組織代表,1名行會代表和1名州文教部長大會代表。職業培訓條例的制定需要這些代表4-7次會議討論,首次和最後1次會議在研究所召開,聯邦職教研究所承擔相關費用。職業培訓條例實行一票否決制,必須各方代表全體通過方能生效,如有一方反對就不能通過。新培訓條例的制定通常需要2年左右的時間。認定後報司法部審核頒佈。職業學校必須按照經認定的培訓條例確定的職業設置專業並招收申請者。

三、課程設置銜接

(一)課程設置依據

設置課程必須按照專業的範圍和目標,而專業設置是建立在科學的職業分析基礎之上的。通過職業分析可以很好的瞭解和掌握一個具體的職業崗位對從業者能力的具體要求,學校依此設置專業,並且根據專業方向來設置課程,才能更好的滿足市場需求。經過了多次改革後的德國職業學校課程體系正在將職業的工作過程特性作為設置學習領域課程的中心。設置學習領域課程以工作過程為導向,首先分析和描述職業崗位任務、確認典型崗位能力和分析需要掌握的工作技能。崗位分析完成後,由課程專家、技術人員、教師等組成的課程開發小組將工作任務分組轉化為學習領域,再由企業實習教師、學生、相關專家商討設置具體的學習情境,以此作為課程方案設置的依據。

(二)課程標準和方案設計

職業教育課程標準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由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負責並與相關機構共同制訂。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專門負責對職業教育方面的制度、法規及課程、教材、教學方法等統籌規劃和聯繫協調,其決策部門是由聯邦政府、各州政府、僱主集團、僱員工會的代表所組成的領導委員會,雙元制課程標準必須經過該領導委員會的表決通過後才能公佈實施。課程標準基本形式或構成包括總綱、各科課程標準兩個方面。[3]但在具體實施中,總綱的內容並不總是以課程標準總綱的名稱公佈,課程計劃、課程方案等名稱也經常使用,課程標準就由課程計劃或課程方案、各科課程標準構成。德國文教部長聯席會議通過的框架教學計劃就是典型的課程標準。另外,在某一特定時期國家管理機構只頒發了總綱部分的課程標準,並在其他時間制訂各科課程標準,並交下屬系統或專業機構去制訂和實施各地方或學校的各科課程標準。[4]雙元制課程標準制定與實施中的分工見表2。

雙元制職業學校在企業開設的實訓課占課時總數的2/3,在校內開設的基礎課佔1/3。校內的課程設置由學校依據各州文教部長聯席會議制訂的各專業《教學計劃框架大綱》中展示的學習領域自主開設。共設置10-15門課程。包括為所有專業學生在第一學年開設約1000學時的德語、經濟與社會概況、英語、數學、體育等公共文化課。

職業專科學校專業課程與文化課程的設置比例為6:4,每週課時量不超過30學時。為所有專業學生在第1學年開設英語、數學、德語、經濟與社會概況、體育及1門專業選修課總課時約1000學時的公共文化課。專業課程中理論知識和實習課程各佔50.7%和49.3%。專業課程設置根據專業和教學年限為10-30門,選修課3-5門佔總課時10%以上。

應用科技大學由教授依據《大學框架法》和所主持的專業學科自主進行課程設置。前4個學期開設普通基礎課6-8門、專業基礎課8-10門,第5學期起開設18-22門的專業理論課和專業實踐課,其中選修課3-4門。在專業課學習期間必須參加1-2個學期的企業實習才能進入設計畢業論文階段。

(三)課程開發

雙元制課程開發由聯邦政府下屬的聯邦職業領導委員會負責,委員會由聯邦政府、各州政府、僱主集團以及工會集團組成。委員會監管各州政府下屬的職業教育委員會並對課程的開發有決定權。委員會下屬的管理委員會負責雙元制職業學校有關批准、培訓及考試方面的決策。在行業設立的專業委員會通過各校的協調委員會對課程開發進行管理。包括協調在企業和培訓場所的實習;協調在企業和培訓場所的培訓及設施的配備;決定個別培訓場所課程培訓規模;制定獲得某課程培訓場所和崗位的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培訓場所登記入冊並建立培訓場所名錄;允許學習者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四)課程實施與評價

雙元制職業教育實施機構是職業院校和企業,在德國有資格實施培訓、承擔公益性義務的企業佔24.3%,教育企業是雙元制職業學校的投資主體、法律主體和教學主體,負責雙元制職業學校招生和培訓課程的實施,行業協會負責學制、簽訂職業教育合同和學員津貼等事項。政府資助、行業協會管理的跨企業職業教育中心起到了彌補培訓名額不足、促進高新技術領域的崗位培訓和平衡教育企業差異等作用。為充分調動雙元制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聯邦政府提供了許多優惠政策,如國家的經費補助等。德國所有的國營或私營企業都必須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量的中央基金,由國家統一管理和使用。而只有跨企業培訓中心與培訓企業才有資格獲得中央基金資助。德國法律規定,學生在雙元制企業培訓屬特殊形式的僱工,培訓機構作為僱主須向培訓者支付工資。工資標準由勞資雙方代表機構協商確定。《職業學院法》明確了職業學院的概念、任務、組織、機構建立、教師、學生入學資格、培訓學習、課程開發與實施、考試及畢業等,是雙元制課程實施的法律保障。

雙元制職業學校課程評價過程分為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以學校和培訓企業為主進行內部課程評價,以行業職業資格考試作為外部課程評價。任課教師決定課程平時考試的內容、形式和時間,國家考試由學校出若干套試題後由州里選擇一套進行考試。學生畢業論文的題目由企業選擇報學院考試委員會審定。企業和學校教師分別作為學生畢業設計的第一、第二指導教師。畢業設計在培訓企業進行。學生每門課有一次補考機會並不能重修,由此每年有5%的學生不能畢業。學生通過畢業考試的標準為是否通過模塊學習達到規定學分,如巴登一符騰堡雙元制大學規定學生必須達到210學分才能畢業。實踐模塊採用專業會談方式並儘可能由同一考官在實訓工作場所進行。

四、學分的銜接

(一)學分標準

雙元制學校按照統一的學分標準實施學分積累和轉換。全日制學生一年的學習量約為1500-1800小時相當於60學分,1學分相當於25-30小時的學習量。學習量包括完成課程計劃的全部要求需要的所有時間,包括課程學習、自學時間、專業實習、學位論文撰寫、小組討論學習時間、複習備考時間及參加考試時間等。根據課程的預期學習結果、專業培養目標和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方式預測完成所選擇的教學活動需要的時間來分配學分。

德國對學習者學分的評定更注重學習效果,就是學習者學習後在技術、知識、能力等方面的提高,學習效果單元是其細化的基本計量標準。學習者的學習成果首先表現為單元學習成果或資格證書,然後按照全日制學生一年應取得60學分的通用學習量計量單位計量各種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分,主管機構再根據證書所包含的能力、知識、技術要求將證書劃分為若干單元並認定學分,不同的資格證書就以通用的學分體現出來並可以轉換了。

(二)學分體系的開發

學分體系的開發須對學習任務進行分解,可分為4個步驟:一是描述、確定學習結果的單元。學習結果單元是德國學分體系的核心,一種資格包括若干學習結果單元,每個學習結果單元所要求的能力、知識、技能用簡單的術語加以描述。由於每種資格的能力、知識、技能具有交叉性,因而一個學習結果單元可以用於一種資格也可以用於若干個資格。學習結果單元的格式、數量取決於資格所要求的能力、知識、技能的多樣性、複雜性、專業性。二是確定各職業學校之間的夥伴關係。德國學分體系具有學分轉換和累積兩個功能。轉換功能可以使不同時間、不同背景的學習活動具有可比性,學習者在某時間和某種背景取得的學習成果在獲得相關機構認定並授予學分後,可以通過學分轉換的方式在其他時間、其他背景得到相關機構的認定和承認,特別是學習者參加非正式、非正規學習和在跨國流動過程中的學習。累積功能可以使學習者通過不同學習途徑獲得的學習成果得到保存、認定和累積。按照各職業學校的考核程序、規則,當學習者學習成果達到某職業學校授予文憑、資格、證書的要求時,就可以獲得某種文憑、資格、證書,其他職業學校也給予承認。但學分轉換時需要各職業學校之間建立夥伴關係,其目的是為各主管機構提供合作的總體框架。三是確定個人成績單與學習協議。個人成績單記錄了學習者在某個職業學校獲得的單元學習成果、所學課程、相應的資格、所獲學分及等級等信息,學習者在學分轉換時必須展示個人成績單。學習者在某個職業學校培訓時,必須與培訓機構簽訂協議。學習協議明確學習者需要學習的相應課程和模塊、流動學習持續的時間、學習者的身份、學習者預期所要達到的學習成果及相對應的學分等。四是確定學分。通過對學習者所獲學習結果單元在整個資格中的比重、重要程度進行考量,開發和啟動學分轉換程序。利用不同層級間的社會對話機制,促進利益相關者、社會合作者及職業教育與培訓者之間的相互協商與合作,廣泛吸收培訓者、學生和僱主、教師參與學分體系的制定,使學分體系適應勞動力市場的需要。

(三)學分的授予

學分的授予由制定和管理資格的主管機構負責:主管機構確定整個資格需要的學分,然後根據每個單元學習成果在整個資格中所佔的比重和重要程度認定其所佔學分,某種資格的總學分必須與每個單元學習成果的學分總和相等。某種資格中各個單元學習成果所佔比重的大小,可以根據單元學習成果的數量和複雜程度、學習者利用該成果進入勞動力市場以及取得某資格的重要程度、學習者為獲得該單元學習成果所花費的時間等來確定。

五、產教結合銜接

雙元制模式的特點是:職業學校和企業兩個教育主體、學徒和學生雙重身份、兩個主管單位及兩類課程體系。雙元制模式有3種方式:一是先理論後實踐培訓相繼進行;二是即理論與實踐培訓平行進行;三是理論教學與實踐培訓交叉進行。其理論學習與實踐培訓的比例為3:7。學生全部7個學期中,第1、2個學期每週2天在學校進行理論學習,3天在工廠接受培訓。接下來的4個學期每週在學校時間只有1.5天,在企業培訓的時間達3.5天,最後一個學期則全部在工廠操作實習。[5]為了給學生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學校、企業在寒暑假也給學習者提供了專業實習的時間和空間。職業學校是不脫產的,學習者培訓內容是結合崗位、企業、車間的具體情況,由用人部門與培訓教師共同確定,完全針對企業需要的能力培訓學生。

六、經驗借鑑

(一)提高職業教育的地位

1976年的《德國高等教育總法》明確職業學校與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地位相同,1998年德國聯邦各州又相繼通過了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碩士、博士的條例,更加促進了德國職業教育的全面發展。德國有一句諺語:不教給年輕人手藝就等於讓他們去偷。德國學者瓦格那認為在德國上大學並不一定是最好的發展,人們更尊重為社會做出實際貢獻的人。而中國曆來重視普通高等教育輕視職業教育,要中國人改變長期形成的這種觀念還需要漫長的過程。首先就要求在法律上明確,職業學校和普通大學在經費、招生、升學、就業、師資建設等方面享有同樣的待遇或政策等。

(二)注重課程體系設置

德國職業教育的課程設置在體系、結構和內容上,始終嚴格貫徹以就業導向為目標,以技能培養為主線,能力本位和人格本位相結合的職教理念。職業學校的畢業生比普通大學生更受企業需求者的歡迎的事實,完全證明其課程設置理念是成功的。德國由國家制定對職業教育課程開發的宏觀政策和職業能力標準,課程開發有方向,德國以行業協會為主導強調企業的參與,形成學校、企業、行業協會、專家等多元化課程開發主體共同完成,注重學習領域職業教育課程的開發。

(三)樹立行業協會在職業教育中的法律地位和權威性

德國行業協會是職業教育與培訓的組織者,是職業教育管理的中堅力量,其地位是法律授予的,中國應該借鑑。中國應該適時修訂相應的法規、規章,明確行業協會的地位、職能及運行方式,強化其在職業教育與培訓中的作用,明確行業協會在經濟社會中的主體地位和在行業教育管理中的權威性,使行業協會對職業教育的監管有法可依。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服務會員、監管職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監督、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行業協調、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等作用。行業協會可通過接受捐贈、收取會費、開展相關服務或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託事項等途徑籌措經費。

(四)改革招生制度

德國中職是免費的義務教育,學生畢業後想上大學的學習者就讀普通高中,其他學生都能夠上職業學校或者直接就業。德國各類學校學生升學均不設置統一考試,學生通過申請就可以進入各級各類學校。因此,中國應該改革職業學校的招生考試方法,取消職業學校入學考試,使學習者能夠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發展願望,隨心所欲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利於自身的發展,充分體現教育的公平性。同時,也可以借鑑德國中職免費教育的做法,在國力允許的條件下,實行中職教育減、免費政策,以促進職業教育的發展。

參考文獻:
[1][2]Nick Boreham.Work Process Knowledge,Curriculum Control and the Work-Based RoutetoVovationalQualifications[J].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udies,2002,(2):227-228、230-231.
[3]姜大源,吳全全.德國職業教育學習領域的課程方案研究[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綜合版)2007,(2):47-54.
[4]柯森.關於課程標準:診斷與分析[J].當代教育論壇,2005,(7):76-78.
[5]李紅瓊.德國—雙元制職教模式研究[D].成都:四川師範大學,20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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