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讀范冰冰「陰陽合同」 國家稅務局已介入

“崔永元怒懟范冰冰”已發酵多日,隨之“陰陽合同”“明星天價薪酬”再次成為吃瓜群眾的關注焦點,其中是否真的存在偷稅漏稅引起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

人民日報6月3日發表評論:

“一次網絡爭論,讓國稅總局介入調查明星“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如果說明星拿多少片酬是市場定價,交多少稅則是法律說話。陰陽合同存不存在?確屬行業潛規則?摸清查實,對當事人和公眾都是交代。正所謂“欲帶皇冠必承其重”,演藝明星從來都活在聚光燈下,拿得起片酬,就應經得起查。 ​”

法律解讀范冰冰“陰陽合同” 國家稅務局已介入

人民日報微博評論

范冰冰是否存在偷稅漏稅未做蓋棺定論,不作評論,這裡只為大家解讀一下到底什麼時候陰陽合同,為什麼違法?如果違法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什麼是大小合同?為什麼違法?

所謂大小合同,其實就是人們所說的“陰陽合同”:通常是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大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秘而不宣,目的便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法律解讀范冰冰“陰陽合同” 國家稅務局已介入

陰陽合同

而根據《刑法》對逃稅罪的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倘若范冰冰鉅額逃稅被坐實,將要付出慘痛代價。

逃稅和合理避稅不一樣

上文已經說過逃稅,那麼合理避稅是什麼?合理避稅便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規避、降低或延遲納稅義務的行為。比如國家產業引導對環保產品的減免稅行為,或者引進高科技產業地方所採取的稅收優惠行為等,都是合理避稅行為。合理避稅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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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和偷逃稅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合理避稅是合法的,而偷逃稅是對法律的無視,是主觀惡意逃避納稅義務,是違法行為,嚴重者要受到刑事處罰。

從企業自身來看,合法納稅、按時繳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企業在自身發展過程中可以合理避稅,但萬萬不能偷稅漏稅不然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逃稅漏稅如何區分一般違法和犯罪

逃稅行為,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照稅法予以行政處罰;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裡的刑事立案標準是: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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