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定要:爲自我而活,不爲關係,也不爲愛

導語:與其違心賠笑,不如一人安靜,與其在意別人的背棄和不善,不如經營自己的尊嚴和美好。

女人一定要:為自我而活,不為關係,也不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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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陷入了一份糾纏的愛情。一開始,兩人處於熱戀期,雙方都享受著男歡女愛當中最原始的愉悅,只是隨著時間的插入,男人似乎開始變了,不再有之前無微不至的關心,對好朋友的承諾也演變為張口就來的泡沫。

她對對方態度的反轉感到失落,對不明緣由的疏離而困惑。她不停追問原因,但卻總是得不到相遇的答案;她想放手,但當看到男人對自己那副毫不在乎的冷漠,內心的不甘心又會再度燃燒;她想回歸到原本的平靜,但卻抵擋不住對方繼續在她的世界裡來去自如,隨起波瀾;她想重新找回那個瀟灑的自己,但面對被粉碎一地的自我,連撿起拼湊的勇氣都沒有。

曾經那個外貌姣好、知書達理、談吐優雅,眾多男人眼裡的女神,在遇上眼前這個風一樣的男子時,卻再也灑脫不起來了。

此時的好朋友,和張愛玲一樣,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可惜,這份塵埃裡沒有開出幸福之花,結出的只有滿滿傷痛的果。

她問我:

是不是自己最開始太驕傲,才使得對方在太多主動的用力中逐漸失去耐心而選擇逃離?之後為了想要把變樣的愛情修復成原有模樣,如此卑微去愛是不是錯了?

女人一定要:為自我而活,不為關係,也不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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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代表的是很多人內心的另一個“自我”,那個受制於社會規範不能表現出真性情的真實自我。而那些我們所羨慕的,能在愛裡勇敢表達,敢愛敢恨的人,他們之所以能“活出真實自我”,原因在於:自我分化程度高。

什麼是自我分化?

這個概念是最早由心理學家Murray Bown提出來的,意思是:一種能夠分辨和管理個人的情緒和理智,並將自我獨立於他人之外的能力。

它有兩個層面:

一是在個體層面,能把情緒能和思維分開。自我分化程度高的人能夠辨別自己的感受和思維,還擁有在特定時刻,選擇自己是受理智支配還是情緒支配的能力。

相反,自我分化程度低的人常常容易被情緒裹挾,更談不上去是運用理性做選擇,以及處理問題。比如:你問一個處於親密關係當中的人,你們在一起開心嗎,為什麼?

自我分化程度低的人,可能會說:挺好的,ta對我很好,我們條件也相配。而自我分化程度高的人,可能會說:我們性格很合適,但我在這段關係中不快樂,因為感覺不到心動。

兩者的區別在於:後者能夠清晰地區分出“我的感受”和“我的思考”對自己好、條件般配、性格好這些都是基於客觀事實評估和分析後得出的結論,而開心與否則是對自己感受和情緒的判斷。

二是外部人際層面,在社會關係中關係個體獨立性的完整程度。自我分化程度高的人,既能保持個體的獨立,又能與外部他人建立好的連接。

他們與別人交往的時候,能同時體驗到“個體獨立性”以及“與他人的親密感”,也就是他們堅持的自我不會和周圍格格不入,尊重別人的立場但也不會丟失自我。

簡言之,社會和他們是和諧一體的。而自我分化程度低的人,由於沒有堅定的“我”的概念,就很容易迷失在不同人的看法和立場中,經常陷入各種糾結和搖擺之中。

比如:當你問要不要和某個人在一起?

自我分化程度低的人,可能會說:我覺得她對我挺好,或者我朋友和家人都很喜歡ta,我想我們應該在一起。

而自我分化程度高的人,可能會說:他善良、陽光,這些品質很吸引我,雖然我的父母覺得我們年齡不匹配,朋友不看好,但我覺得我們應該在一起。

一個人自我分化程度高,會擁有一個大致清晰的“自我”概念。因此,可以從自我的情緒中獨立出來,能從大眾組成的人群中獨立出來,去做自己的價值判斷,去自主進行選擇,不輕易就被別人的所想所做帶偏,在不自覺中就把人生的主動權(不是控制權)交給別人。

能用“強”去愛的人,本質是自我分化程度高的人。他們的強,不在於不會受傷,沒有情緒,也不是不怕在愛情裡受挫,而是在於:

他們不會受制於人群的社會約束就壓抑自我不去追求,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內心的價值判斷和外界不一樣;又因為他們忠於內心,所以他們的力量不會內耗,可以全然地投入到發現自我中去

當愛情來了,他們能全然去愛;當愛情走了,他們也能全身而退。每一次愛情,都是他們滋養自我的一次過程。

他們的“強”,不是獨自修煉,而是在愛裡逐漸變“強”;他們的“自我”,不是一開始就清晰堅實,而是在關係中不斷顯現和穩固。

女人一定要:為自我而活,不為關係,也不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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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面對好朋友的問題:女人是不是在開始時不應該那麼驕傲,在結束時不該丟失自我如此卑微。這些詢問的背後,都隱含了一個假設:她的價值需要他人來判斷和評價,她的行動受制於別人的反應而猶豫和易變。

之前是她的前男友,現在是我。更確切說:無論是在關係之前還是關係之後,她都沒有“自我”。

我知道這句話聽起來很傷人。但你仔細想想,在長久以來的男權社會,我們的文化傳統裡,女人一直以來都是不被允許有自我的,或者說即便現在時代變化了,很多女人還是擺脫不了依賴男人來獲取自我價值。

當然,也包括我。比如:對大多數的女人而言,“愛”的意思就是“被愛”。她們很難區分出自己是因為“愛”本身,還是“愛對方喜歡自己的感覺”而愛對方。

如同男人會想要征服世界來證明自己一樣,女人對自己的證明更多是建立追求自己的雄性數量上的。男人的追求,對女人的關注,就像是一張張積分卡,不斷給一個女人的價值加碼賦權。

男人怎麼想,女人也這麼想,全社會主流價值觀都這麼想。在這種背景下,無論女人多麼精雕細琢裝扮自己,多麼努力去變得更好,這種把價值感建立在外部基礎上的體系,如同海市蜃樓,鬆散易塌。

只要男人不再主動,自己失去了那份“被愛感覺”的權利以後,帶給女人的將是一場精神世界的失重,一次生活的徹底坍塌。因為你的“自我”隨對方而走,一去很難復返。

所以,當一個男人從主動到不為所動,再到最後的徹底逃離,女人常常會陷入持續的自我否定中,追問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該改變哪裡才能讓對方口中的不適合變得適合?

於是,會後悔當初沒有努力去愛,去付出,之後會去不顧底線的討好對方,會在被拒絕後持續糾纏,放不下,也退不出。

最開始因為“被愛”而去愛,到結束因為“我執”而去愛。但自始至終都沒有因為“愛”而愛,沒有固定的“自我”在支撐愛。

女人一定要:為自我而活,不為關係,也不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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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該怎麼辦?如何提升自我分化程度,找到穩清晰穩固的自我呢?

山本耀司有一段名言:

自己,這個東西是看不見的,撞上一些背的什麼反彈回來,才會瞭解自己。所以,和很強的東西、可怕的東西、水準很高的東西相碰撞,然後才知道“自己“是什麼”,這才是自我。

是的,方法就是碰撞,主動碰撞沒有人,能夠孤獨圓滿。只有在關係中,去與不同關係中的不同人發生“碰撞”,你的自我才會逐漸清晰出來,不斷穩固起來。

你才會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要什麼;什麼人可能是慾望的誘惑,什麼人可能會成為適合的人;什麼對自己才是真正重要的,什麼又是可以捨棄放下的。

所以,我會鼓勵那些包括好朋友在內的人,如果還愛對方,對關係裡自己未曾盡力有所虧欠,就主動去投入,主動去付出,不用逼著自己放。

因為當你在傷害位上待久了,自動就會放棄,了無遺憾的放下執念。因為被動等待被碰撞,從痛苦的碎片中拼湊出一個自我的時間,往往很長很長。

如果遇到一個想要愛的人,無論自己之前是多麼的冷傲高冷,從來都是等人追,那麼也要嘗試打破以往的被動模式,去主動愛。

因為沒有新的體驗,新的嘗試,你就無從發現更多面的自我。也許嘗試完了,你會發現原來追人是件多麼有掌控權的事情,給男人賦予價值的感覺,也是很酸爽啊。

總之,只有碰撞過,受過傷,看見過自己的虛弱,又從虛弱中恢復,你才會變強,自我才能從豐富的經歷中逐漸顯現出來。

只有被人追,追過人,你才能拋開這些形式上的侷限,想追的時候就可以毫不猶豫的去追,想被追的時候可以耐得住性子等人來撩,你對關係的處理也可以進退自如。

我想,每個人都需要關係,但我們不能僅僅為某份關係而活;每個人都渴望愛,但我們也不能只為求愛而活。我們要建立自我,為自我而活,不為關係,也不為愛。

到那時候,過往已不重要,它們會融為你自我裡的一抹打底,而人們也只會記住遺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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