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法院鐵腕執行,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教師是辛勤的園丁,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近年來,中央多次發文要求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在社會上營造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今年9月10日是第34個教師節,近日,新密法院成功執結了10起教師勞動爭議系列案件,有力維護了涉案教師的合法權益。

該系列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共有10人,均為新密市某民辦中專學校的教師。2017年7月,該中專學校以學校不再招生為由解除與這10名老師的勞動合同,且並未向他們支付當月工資。教師們與校方溝通無果後,向新密市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後經仲裁委確認,10名老師在該校任教至2017年7月,該中專學校並未支付當月工資。同時,仲裁委經審理認定,該中專學校未及時向這10名教師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應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遂依法裁決該學校向10名老師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共計19萬元。

裁決生效後,該中專學校並未履行,10名教師向新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接到案件後,新密法院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執行局立即行動,從快執行,及時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執行法官立刻開始對該學校相關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某中專學校並無獨立的辦學場所,其位置在新密市某專科學校院內,租用該專科院校的教室及教學設備。通過查控系統發現,其賬戶內也無充足資金可供執行。執行法官前往該學校,找到學校負責人,要求其立即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主動履行義務。但是該負責人辯稱,學校原校長已經離職,自己只是集團新任命的臨時負責人,學校現已停止招生,資金緊張,運營困難,且鄭州某學校拖欠他們一筆債務遲遲不還,導致他們無力履行義務。隨後,法官立即趕赴鄭州某學校核實該筆債務情況。但是來到鄭州某學校後,該學校負責人卻明確表示,他們確實與新密某中專學校有經濟往來,但是拖欠該中專的債務早已還清。經法官核實,被執行人口中這筆所謂的“到期債權”並不屬實。

就在案件進展緩慢時,法官得到線索,該中專學校正在向在校生收取當年學費,但是經查詢卻發現該學校賬戶內資金並無變化,法官感覺到當中必有內情,便立即趕赴該學校。到達現場後,經現場初步調查發現,該學校收取學費並未使用其單位賬戶,而是借用他人的賬戶及pos機等設備。執行法官立即向正在現場收取學費的該學校會計和出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他們協助法院將該學校所收取的學費提取到法院賬戶。但是,該校財務人員不為所動,拒不協助配合。法官果斷採取行動,對該學校負責人及會計、出納採取強制拘傳措施。將3人帶回法院後,法官分別對他們進行詢問,製作筆錄,並反覆給他們作說服教育工作,同時進行釋法說理,向他們講明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嚴重後果。面對法官的勸說,該學校負責人一再推脫狡辯,拒不履行。最終,法官決定對該負責人依法採取司法拘留措施。見到法院動真格的了,該校負責人一下子慌了神,急忙向集團領導彙報溝通。很快,該集團表示願意配合執行,現場交來10萬元執行款,並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剩餘款項10日內履行完畢,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