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再放中興一馬:從隱性損失看中興存在的價值?

日前,倍受業內關注的中興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據報道,中興通訊公司已與美國簽署一項原則性協議,將取消美國商務部針對該公司向美國供應商採購零部件的禁令,從而使得該公司恢復業務運營。作為條件,協議裡也列出了對中興的處罰措施。其中包括中興30天內需更換董事會和管理層;新增罰款10億美元;另繳4億美元保證金;美國政府向中興派駐合規監督團隊,為期十年。對此,又有部分業內人士站出來歡呼雀躍,不過我們認為,已經是屢屢不僅公然違反契約精神,更為嚴重的是還為了違背契約精神而公然造假的企業,其苟且偷生的價值何在?

美國再放中興一馬:從隱性損失看中興存在的價值?

眾所周知,一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除了一言一行要保證自己股東的利益,更要為企業的員工負責,而作為極具國企業色彩或者說代表了中國企業國際化的中興理應在關鍵時刻除了實現企業自身的商業價值,還應為中國產業本身添加正向的籌碼。但不幸的是,中興的所作所為非但沒有起到正向籌碼的作用,反而適得其反。我們很難確定此次所謂中興的“生”的代價是什麼?畢竟前述的解決協議只是顯性的,那麼相關產業鏈的企業,我們的政府為此在此次協議中付出了多少隱性的代價,也許作為局外人很難搞得清清楚楚。不過有些在中興“東窗事發”後的系列事情不得不讓我們懷疑與中興事件有關。

首先從國家層面看,據稱,中國大幅降低進口汽車關稅,多少和中興事件有關,那麼我們是否應該算一筆賬,僅因為中興事件,國家在關稅政策方面的妥協,一年下來會給國家及中國的相關企業產業帶來多少損失?中興一家的存活可以彌補這些損失嗎?還有就是業內一直存有爭議的高通是對於恩智浦的併購。此前有業內分析,高通對於恩智浦的併購一旦獲批,未來對於中國汽車芯片市場的衝擊明顯,而期望中國政府能夠否決這一併購,但從中興事件後,分析一致認為,這起併購將會得到批准。我們這裡暫不說高通併購恩智浦是否真的會衝擊中國未來的汽車芯片市場,至少在獲批的附件條件上,中國政府不得不降低標準,那麼這種僅降低附加條件本身會給未來中國汽車芯片市場帶來多少不應有的損失,中興一家可以彌補嗎?

其次就是包括華為、聯想等在內的中國國際化的代表企業再次成為美國關注的重點。即“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佈報告稱,中國政府“可能支持某些企業進行商業間諜活動”,以提高中企競爭力並促進政府利益。在該報告中,中興、華為、聯想三家中國企業被點名。這份報告名為《美國聯邦信息通訊技術(ICT)供應鏈應對中國的脆弱性》,探討中國對美國通訊科技的影響,並提出了供應鏈風險管理的建議。與此同時,美國三大政府機構司法部、財政部和商務部也開啟了針對華為的調查,調查後者是否違反了美國的制裁令,向伊朗出口含有美國技術的產品;華為已經收到來自美國商務部和司法部的行政傳票。

儘管美國調查上述中國企業的理由純屬虛無,但中興事件無疑又給了美國送上了一個“無理狡三分”的合理藉口。那麼由此產生的後續影響,例如華為多年進軍美國市場的努力是否被嚴重打折?聯想消費類電子產品在美國市場的銷售是否受到影響,以及後續勢必要進入美國市場的中國ICT企業是否同樣在遭到無端的調查和阻礙?這些現在隱性和未來可能變成顯性的損失,誰來負責?

再次,自中興事件之後,當下頗有起色的中國智能手機產業也似乎成為了美國關注的對象。近日,Facebook證實,至少與四家中國手機廠商存在數據分享合作伙伴關係,分別是華為、聯想、TCL和OPPO。

對此,Facebook準備終止與中國公司的數據共享協議。而實際的情況是,Facebook與大約60家設備生產商簽署了數據共享協議,而此次唯獨中國的手機企業被點名和排除在外,更讓業內擔憂的是,美國藉此已經要求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Twitter提交與中國廠商簽訂的數據共享協議信息。當然核心的理由還是安全。我們不能預測中興事件後,美國的激進措施會進行到哪一步?畢竟中國的智能手機產業中幾乎所有企業的生存還是依靠美國的企業。而此前中興事件爆發後,美國相關企業(例如高通、谷歌)對於中興手機的暫停供貨,已經讓中興手機的庫存所剩無幾,甚至在某些電商網站已經因為無貨而下架。可見此類事件一旦被利用和發酵對於中國智能手機產業的影響。

除上述之外,最為關鍵的是,中興的所作所為給中國企業在美國,甚至是海外市場的拓展帶來的極大沒有誠信的負面形象,而這種負面的影響(包括顯性和隱性)遠非對於中興一家的罰款可以彌補的。一箇中國企業的合法、合規經營,在未來10年中要接受美國人的監管且時間之長,這難道不是對中國企業誠信的一種極大侮辱嗎?不幸的是這個先例讓中興開了。

在此,我們想補充說明下中興的員工。不要認為此次中興的“生”是中興一家的努力,就像前述,這是以政府及相關中國產業及廠商隱性價值的犧牲作為代價(遠非中興自己的罰款可以衡量),而員工辛辛苦苦創造的利潤(據統計此次協議中的罰款,相當於2年中興的淨利潤)瞬間化為烏有。而一個企業明知違反契約精神的後果,卻屢屢為之,員工的利益何在?這樣的企業還值得為之努力嗎?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此次中興再次死裡逃生,既有幸的一面(主要是無辜的中興員工),不幸的是像中興這樣的企業,政府再次的出面拯救,是否會讓其錯誤地認為政府始終是自己的保護傘,是否就可以藉此不計損失地連基本的契約精神都可以不遵守?畢竟中興此前已有前車之鑑,但依然未改。

這裡,我們不妨引用央廣國際對此事件的一段評論作為結束(央廣評論:中國政府為了民眾考慮,力挽狂瀾,幫中興從生死線上救了回來,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企業以後出了事都找政府來扛。國際市場做生意,講究的是契約精神與規則法律,而不是政府的行政介入。中國企業這幾年走出國門的越來越多,但出門在外,關鍵要靠自己把國際規則法律吃透弄明白,給自己撐起一把堅實的保護傘。國際企業就要有國際範兒,走出去就不能當“巨嬰”,祖國再強大,自己的事兒還要自己做、自己扛)。希望中興此次能否真的接受慘痛的教訓,畢竟經歷過死亡的人,更知生的可貴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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