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思極恐!青島兩護士賣上萬條產婦個人信息:2元一條

青島的王女士生下一個可愛的男孩兒,

本該沉浸在初為人母的喜悅之中,

然而,有件事兒卻讓她心煩意亂。

“喂,您好,我是兒童攝影,您的小公子還有7天就滿月了,請問您需要給寶寶拍一套寫真嗎”


“喂,您好,您是***的媽媽嗎?我是早教機構,請問您想了解一下嗎?”


“喂,您好,我是產後修復公司,從事產婦恢復工作,您是剖腹產,更需要好好恢復一下身體,有興趣瞭解一下嗎?”

鋪天蓋地的推銷信息接踵而來,

這些詳細信息的洩露,

不僅讓她承受無盡的推銷騷擾,

更讓她對自己和孩子詳細信息的洩露深感擔憂,

她不禁心生疑惑:

究竟是誰“出賣”了她?

细思极恐!青岛两护士卖上万条产妇个人信息:2元一条

劉奇是一家公司的業務員,長期在醫院做推廣。這天中午,剛在醫院候診大廳發放完小禮物的他準備出去吃飯,突然,手機鈴聲響了,是一個陌生男人的電話。男子自稱叫馮曉,神神秘秘地說有一筆“生意”想和他談。

這個馮曉是從事兒童攝影工作的,2015年底,他通過朋友打聽到了劉奇,知道劉奇長期在醫院從事推廣業務,和醫護人員熟識,就想通過他獲取些門路,弄到一些新生兒名單,以此來招攬客戶。

因為是同行,對彼此的工作比較瞭解,劉奇立馬就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而事實上,這種通過購買、交換各自手裡的信息來擴展客戶資源的行為在行業裡也並不少見。馮曉開出的報酬很有吸引力,而劉奇恰好又認識醫院的護士,擁有便利條件,很容易接觸到這些個人信息,這讓他有些動心。

可這事畢竟有一定風險,再說護士能不能答應,劉奇心裡也沒底,所以他始終猶豫不決,沒有答覆。直到2016年初,馮曉再一次找到了劉奇。一番“推心置腹”之後,劉奇終於下定了決心。

最終兩人商定,馮曉以每條5元左右的價格從劉奇處購買信息。

理智的天平最終敗給了金錢的誘惑,敲定了價錢,剩下的問題就只有偷偷獲取信息了。那麼,會有人同意替他盜取信息嗎?劉奇在腦海中思索著,很快,他在心中鎖定了人選。

彭慧,剛滿25歲,大學畢業後來到青島一家大醫院工作,還不到2年。她主要負責登記產婦的各種情況,而這個產婦登記本就放在產房裡面,因此,她是最容易接觸到這類信息的人之一。而這,也成了劉奇選中她的重要因素。

劉奇曾經在醫院從事推廣業務,和醫護人員接觸較多,特別是同為年輕人,時間長了都比較熟悉,很合得來。綜合考慮下來,劉奇首先找到了彭慧。

除了工作便利、獲取信息比較方便之外,劉奇找到彭慧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他覺得彭慧比較年輕,小姑娘很好說話,成功幾率大。

然而,劉奇的如意算盤卻落空了,彭慧一口回絕了他,說這是違規的,決不能這麼做。

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三級檢察官李芳華:劉奇被拒絕後依舊沒放棄,不斷給彭慧做“思想”工作,又承諾絕對會保守秘密,既不會“出賣”她,也不會洩露這些信息,就只是做一些活動推廣,絕不會有什麼危害。

而且,只要她自己小心一點,就不會被別人發現。即使發現了,那麼多護士,也不會懷疑到她身上。她要做的,也就是把信息收集起來發給他而已,就可以得到一些外快。所以他說的這些點完全抓住了彭慧的心理。

在劉奇巧言如簧的攻勢下,單純的彭慧應允了。可只有她自己是不夠的,劉奇繼續尋找著第二個“目標”——這個叫李欣彤的女孩兒也是一名年輕的產科護士。很快地,她以同樣的方式“淪陷”了。

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三級檢察官李芳華:兩個人都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犯罪行為,雖然知道不符合醫院的規定,但利益的誘惑就在眼前,也不需要承擔多大的風險,就同意了。

隨後,兩人分別利用自己值班登記的機會,用手機將產婦登記本和新生兒聽力篩查登記本的部分內容拍照,包括產婦姓名、聯繫電話、出生時間、家庭住址等信息,然後通過微信發送圖片給劉奇。

一年多的時間裡,彭慧提供了7000多條產婦個人信息,李欣彤提供了5000多條產婦個人信息。劉奇收到這些個人信息後,通過微信或支付寶以每條2元左右的價格轉賬。

而根據之前的約定,劉奇每個月收到這些信息後,都通過微信發送給了馮曉。馮曉根據數量,定期通過銀行轉賬或微信轉賬給她付款,截至2017年,劉奇累計獲利8萬多元。

至此,這些經醫護人員之手,從醫院流傳出來的個人信息已再無隱私可言,徹底開啟了“裸奔”之路。

那麼,馮曉購買這些信息的真實目的究竟是什麼?是單純的業務推廣還是另有圖謀?在接下來的調查中,檢察官發現了端倪。

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三級檢察官李芳華:最初馮曉為了躲避偵查,委託妻子的朋友辦理一張銀行卡供自己使用。我們發現他收到信息後會再次轉手出售,通過郵箱發給幾個固定人,而收到的錢款就都打到這張卡里。

收信息的固定人是誰?他們是否才是案件的主謀?隨著案情調查的深入,馮曉終於開口了。

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三級檢察官李芳華:根據馮曉後期的供述,他最初之所以要購買這些信息,並非單純的“自用”,而是有一些機構的負責人找到他,希望由幾家機構共同平攤出資,購買個人信息後共享資源,用來推廣業務。

真正的幕後買主終於浮出了水面。可是,根據馮曉每月發出的信息內容和數量,檢察官發現,馮曉知道的個人信息遠不止劉奇銷售給他的那些。

這其中,必定還存在其他的信息來源渠道。為了徹底弄清事情的原委,檢察官繼續展開追查。就在這個過程中,另一個關鍵人物浮出水面。他,就是胡肖明。

胡肖明又是何許人也?他是否就是馮曉背後另一個神秘供貨商呢?

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三級檢察官李芳華:

根據調查發現,胡肖明此人近年來一直從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場開發和招生。

為了獲取生源,他經常到醫院的門診大廳裡,自稱是醫院的工作人員,給就診兒童和家長髮放一些禮品,要求他們登記個人信息,有時候還會到學校和幼兒園等地通過舉辦活動的方式,登記兒童和家長的姓名、年齡、性別、聯繫方式等信息。

獲得信息後,就把這些信息交給市場開發的同事,讓他們打電話和家長聯繫,招攬客戶。這些年陸續收集了幾萬條信息。

2016年,胡肖明通過微信群結識了從事兒童攝影的梁日山,想通過合作,互相交換各自掌握的個人信息。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胡肖明先後四次給梁日山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近3000條,梁日山先後兩次給胡肖明提供公民信息近14000條。這些信息中,有一部分內容包含新生兒的性別、家長姓名、聯繫電話、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

很快,胡肖明被捕。在訊問過程中,他的一句話讓檢察官都覺得不寒而慄。胡肖明稱,以前業內將蒐集來的客戶信息進行交換、各取所需極為常見。

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三級檢察官李芳華:胡肖明掌握的這些信息,主要有三個用途:一是用來和其他人進行交換,比如梁日山和馮曉;二是出售給一些傳媒公司、培訓機構牟利;2017年,胡肖明先後向某文化傳媒公司、某藝術培訓學校出售了1萬多條公民個人信息;三是能根據手上這些資源,在求職或者與其他公司合作時作為談判的籌碼使用。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他們自以為操作的瞞天過海,極為隱蔽,但終於沒有逃過法網。

2017年,公安部網警在網絡檢查中發現有人通過QQ兜售公民個人信息,在緊密盯鎖了一段時間後,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胡肖明。隨後順藤摸瓜,又成功查獲了兩名護士。直至7月,胡肖明、劉奇等六人先後落網。


2018年5月9日,由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胡肖明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一審在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開庭審理。最終,被告人胡肖明等六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至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不等。

相關法條:

“2017年兩高出臺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便是基於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態勢應運而生。

其中第四條明確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生活中,

需要我們登記個人資料的情況越來越多,

幾乎涉及到人們衣食住行方方面面,

可就是有一些不法分子隱藏在暗中,

無所不用其極的套取公民的個人信息,謀取利益。

如要避免這種情況,

除了個人需要提高防範意識外,

更需要全社會的重視。

如何從源頭斬斷畸形的供求利益鏈,

杜絕類似行為的發生,

也是監管部門下一步要思考的問題。

本文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ID:sdji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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