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簽的合同找誰要錢?寧強大安這位鎮長可能有麻煩了

誰籤的合同找誰要錢?寧強大安這位鎮長可能有麻煩了

有一種官員很像演員。之所以說他很像,是因為他們往往容易進入角色,更麻煩的是一進入角色就忘記了自己是誰,就忘記了自己的任職、權利是誰給予的。忘記了自己是為人民服務的。

這種心態的官員還有一個特點,當官時間久了,就潛意識以為所任職的部門是自己家的了,經常會下意識把自己當做“家長”。比如寧強縣大安鎮鎮長高正寶……

關於高正寶同學的事故大概是這樣的

據華商報報道,兩年前寧強縣大安鎮的農民工王師傅說通過朋友介紹,跟著工隊到大安鎮黃土鋪村修路。公路早在2015年12月就已經完工,但包括他在內的30多名農民工卻遲遲拿不到工資。

王師傅說多次找到承包該項目的公司要錢,但該公司負責人說,工程單位——始終沒有給付欠款,所以也沒錢付工資。

工程單位是誰呢?報道說是寧強縣大安鎮政府。

單純理解,此事不過是一起“三角債”而已。鎮政府拖欠了建設公司的錢,建設公司拖欠了工隊的錢,工隊拖欠了包括王師傅在內的農民工的錢。

既然路修完都已經兩年多了,大安鎮政府為何不付錢給建築公司和農民工呢?報道說施工已經通過建設單位及質檢部門驗收,驗收結論為合格。另外審計也已經完成。也就是說,這該項目在程序上是沒有任何瑕疵的。

是你大安鎮政府一分錢都都沒有支付給施工方嗎?顯然也不是,按照施工單位負責人高文的說法,2016年11月至今,大安鎮政府斷斷續續支付了230萬元工程款,但剩下的80萬元卻始終不給。他們多次到大安鎮政府討要欠款,但卻一直被告知“政府沒錢”。

據悉,鄉村道路建設這樣的民生工程資金近年來屬於專款專用,也就是說,這樣的資金正常而言,被挪作他用的可能性很小。

那麼本應屬於支付給施工單位的錢哪裡去了?相信只有大安鎮領導知道!只有鬼知道!

12月13日,華商報記者隨劉師傅等人前往寧強縣大安鎮“討債”。鎮長高正寶證實修路一事屬實。但他隨後話鋒一轉,稱自己是去年才調到大安鎮的,對於前任簽訂的合同他並不清楚。

當前全國都在精準扶貧,基層單位的工作更是千頭萬緒。作為鎮長,高正寶不清楚前任的一些工作細節,這個大家也理解。

但讓許多人驚訝的是,高正寶鎮長在承認修路屬實這一事實後,突然說:“誰當時籤的字,你找誰去……現在鎮上沒錢,我也沒法給你生出錢來。”

新聞看到這裡,黑白君的直接感受是:高正寶鎮長這是在耍賴皮!典型的趨利避害行為。

無論是建築商高文還是幹活的王師傅,大家當年之所以修路,是因為和大安鎮籤的合同上蓋有大安鎮的公章。所以人家今天才來找你。

寧強縣那麼多的鄉鎮,人家咋不去找別的鄉鎮長呢?

假如你高正文不是大安鎮的鎮長,我相信你央求被人來找你,別人還嫌這大冬天的太冷。

黑白君認為,這起事情雖然是一起不大的糾紛。但徹底暴露了一些基層領導的無知和傲慢。說得好聽點,說這樣話的人不無擔當。說得難聽點,他太把自己當回事了,純屬法盲一個。

尤其是“誰當時籤的字,你找誰去”,這句話讓人聽了很是恐懼。言下之意,個人簽字大於政府公章效力?

高正寶鎮長給記者和當事人的回答有兩層含義:一,你應該拿著合同去找當初簽字的鎮長要錢。二反正我現在沒錢,我也不會去想辦法,你們愛咋咋地。

據黑白君所知,高正寶同學在任職大安鎮鎮長之前,長期在寧強縣委辦工作。按照高正寶的邏輯思維,假如他當年在縣委辦經手了某件事沒有徹底理清,如今繼續辦事的人是不是應該應該來大安鎮找他?

再假如來找他的不是討債的人,而是因為前幾年的某事給鎮上送錦旗的人,不知道他會不會回答來人:當年誰給你們辦的事,你們送錦旗給誰去。

很顯然,高正寶鎮長上述回答是把自己個人和鎮長公職混為一談了。他忘記了前任鎮長籤合同是在履行職責(當然履行錯隊是另外一回事),他同時也忘記了自己如今處理“討債”也是在履行職責。

如此明白簡單的道理高正文同學竟然不懂?真想不通這樣的人是如何當上鎮長的,真替他著急啊!

另外,預算中的剩餘的80萬工程款哪裡去了?我就能不相信前任鎮長走的時候敢把這筆錢揣走。說話不經過思考、大嘴巴,80萬資金說不清去向,我感覺高鎮長這次可能有麻煩了!(李橙子)

瞧我這烏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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