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財經社維權兇猛:每個字20塊錢,已起訴46家媒體機構

(文章來自刺蝟公社ID:ciweigongshe 石燦

昨天,AI財經社發佈反侵權公告,稱“我們每個字的成本價已經達到20元”,矛頭直指46家媒體機構,其中不乏一些在香港、美國上市的傳媒巨頭。起訴原因均為未得到允許的商業化轉載。

AI財經社由《財經天下》週刊出品,旗下有以“AI財經社”命名的微信公眾號、頭條號、企鵝號等多個賬號。AI財經社成立至今,創作原創稿件860餘篇,頭條號、企鵝號閱讀總量雙雙破億,在多個財經類媒體平臺中影響力排位第一名。

“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內容團隊來說,內容就是我們的生命線,那我肯定格外重視這條生命線,我會去保護好這個東西。”AI財經社創始人李大明對刺蝟公社(ID:ciweigongshe)說。

《財經天下》週刊及AI財經社從2017年1月就開啟了反侵權行動,截至2017年10月已處理非法轉載文章13292篇。在起訴的媒體機構中,索求賠償均為每篇一萬元。

AI財經社給侵權媒體機構發律師函後,對方有主動找過他們的,不過找他們的方式不一樣。

據李大明介紹,其中,河南的一家自媒體收到律師函後,發現了某一篇文章侵權了,他們第一時間找到AI財經社的運營編輯。從運營編輯那拿到了該篇侵權文章的白名單,迅速把那篇侵權文章刪掉,然後把獲得授權的文章截圖發給AI財經社。李大明覺得有些蹊蹺,他和他的同事仔細檢查了截圖後發現,授權日期被修改過。

除了這種情況以外,大部分侵權媒體會向AI財經社哭窮,李大明的態度則很堅決,在這件事情上,讓法律來解決,“每個人都要為他犯過的錯誤買單,而不是說,你輕而易舉就取得別人的原諒,那麼你給別人帶來的傷害呢?”

在行業中,AI財經社被認為只是一個自媒體。“我從來不認為AI財經社是一個自媒體,AI財經社是一個媒體機構。”李大明說,你可以這麼理解,AI財經社是博雅天下旗下《財經天下》週刊的一次新媒體嘗試,是傳統媒體的一次轉型。

起訴並不代表著不能轉載AI財經社的稿子,它的轉載原則是,稿子發佈12小時後,可以申請白名單轉載。

媒體機構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發佈反侵權公告的次數不少,在媒體界最為津津樂道的兩家媒體分別是北系《新京報》,南派《南方週末》。

2008年,《新京報》起訴浙江在線非法轉載7706篇稿件,被業界視為向“潛規則”開戰;《南方週末》則多次發佈具體的版權賠償公告,上一次,其要求侵權媒體以每個字12元的價格進行賠償。

長期以來,國內機構媒體之間一直存在著免費轉載稿件的互換原則。互聯網媒體興起後,網絡媒體依舊默認這一“潛規則”,它從紙媒那裡獲取了大量內容產品,支付的費用極為低廉,或者壓根不支付。

有評論說,調查性報道在當代是奢侈品,要生產出一篇像樣的深度報道,報社所投入的費用至少數千元,但網站轉載一分不付,四面開花,報社淪為商業網站的打工仔。

為了應對這種情況,國內從十年前開始,就意識到了版權保護的重要性,並出臺了相關規定。

2006年國務院頒佈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已有明確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但現實並非如此,很多傳統媒體進行維權時,會被稱作是“想錢想瘋了”。直到今天,還有很多人認為新聞是不受知識產權保護的。互相免費轉載的“潛規則”在國內非常盛行,侵權者幾乎沒有風險可言,對簿公堂的就更為少見了。

“至於它能掀起多大的波瀾,多大的漣漪,我不知道。但是我只是知道我盡力了,我在做這樣的事情。”李大明表明了他的態度。

這次,AI財經社就選擇了和一家專業的版權保護機構進行合作,從稿件發佈的那一刻開始,這家版權保護機構就開始了他們的工作。稿件從哪兒來,到哪兒去,都在他們的監控範圍之內。

這種版權保護機構的出現和成熟,也催熟了整個內容行業的發展鏈條。該生產內容的生產內容,該做版權保護的做版權保護,該打官司的打官司,讓專業的人和機構各就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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