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天要討好多少人?

你多久沒做自己了?

坐在對面的朋友鄭重其辭地給我拋來了這個問題,讓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一是我不知道他說的自己是指什麼,二是無論他指了什麼,我都不知道答案是什麼。

朋友看出了我的疑惑,於是補充道:

“昨晚躺在床上,突然發現自己好久沒吵過架了,不敢表達自己的情緒,即便是面對愛人,也因為怕對方不高興,所以一味忍讓。”

“我覺得自己就是個‘討好者’,這讓我覺得不真實,靠著忍讓得來的友情也不真實。”

朋友說的“討好者”已經是個挺老的詞了,它還有個詞叫“討好型人格”。

第一次聽到這個詞,還是在奇葩大會上,蔣方舟在談到自己的過往時,說自己曾是個“討好者”。

“在兩個人的相處中,我好像都不會表達自己真實的情緒,不會去跟對方爭吵,非常地害怕衝突,非常害怕讓別人不高興。”

她希望能被所有人喜歡,即便那個人自己並不喜歡,但還是會希望能被他所喜歡著。

你一天要討好多少人?

我家裡有兩個哥哥,小時候因為家裡經濟條件的原因,老媽總會把我們寄養在親戚家裡。

有時候一個禮拜,有時候是一個月。

也因為這樣,我從小就很懂事,會幫著幹家務,摘菜花,有時候還會跟著一起下田去抓“水雞”。

慢慢地,也懂得察言觀色,也學會了耍嘴皮子,討人喜歡。

嬸嬸買了新發夾,會誇她戴著好看;

表哥寫作業,會誇他寫的字好看;

會當著大傢伙的面,誇飯菜好吃。

得益於此,我成了三兄弟裡最討喜的,也成了爸媽眼裡最省心的。雖然現在想來,那時的我確實有些“綠茶婊”。

其實我也不想這樣,但我更不想被親戚討厭,不想給父母添亂,所以只能假裝懂事,強迫自己乖巧。

你一天要討好多少人?

後來人長高了,家裡經濟也回暖一些,於是上了學校,成了學生,交了朋友。

可那種希望能被人喜歡的感覺,卻再也擺脫不了了,做什麼事都會在意別人的看法,說什麼都順著別人的意。

別人不想掃的地,我一個人掃了;

別人不想擺的桌椅,我一個人擺了;

別人不想做的作業,我寫完借給他們抄了。

我的字典裡好像就沒有不字,所有事都是“可以”,“好的”,“沒問題”。即便很多時候心裡想的都是:“你們自己做吧,我不想幫你們。”

可到說出口的時候就變成:“好的,沒事,交給我吧!”

一味的討好,一味的迎合,確實讓我交到了很多朋友,但也讓我變得矛盾,受了委屈只敢關在房間朝自己撒,覺得難過了也不敢說,需要幫忙也不敢提。

我成了一個積極樂觀、待人友善的人,成了一間行走的萬事屋,成了一個精神上的cosplayer。

扮演著別人喜歡的一切角色,唯獨做不回自己。

你一天要討好多少人?

所以,我特別羨慕那些敢把情緒都掛在臉上的人,所有的情緒都能表達,所有的情感都能抒發。

這讓我覺得很真實,他們就像是王小波筆下那隻特立獨行的豬,而那個時候的我,不過是一隻只會搖著尾巴乞求餵食的豬。

不過好在,現在的我已經逃出了豬圈,沒有成為案板上待宰的肥豬。

我們都不願意做一個事事聽從別人決定的人,因為我們是會思考的,會有意見,也會有不同的看法。

但因為沒有自信,我們放棄了,因為害怕對方離開,希望得到對方認可,我們放棄了。

選擇拼盡全力,千方百計地去討好,就算犧牲自己的時間或是感到很疲憊,也要去照顧、幫助別人。

去遷就和退讓,去成為一個討好型人格,選擇隨波逐流。

但其實,沒有誰離開了誰就活不了,除了嬰兒,誰都不用說一定得靠著誰活著。

你一天要討好多少人?

我們都有自己的特點,儘管這些特點可能不夠完美,可能略有瑕疵,或沒有太多的價值,但它依舊屬於我們,每個人獨有。

我們總說要樂於助人,要友善相處,可是我們也要保留有自己的底線。

拒絕是每個人的權利,你自己的感受比別人的需求和感受更重要,這並不是自私。

討好別人而放棄自己的邊界,別人也不會因此而喜歡和尊重你,所以用不著為了別人的喜歡放棄你全部的驕傲。

正如蔣方舟在《奇葩大會》上說的:

“真正欣賞你的人,永遠欣賞的是你驕傲的樣子。”

所以,不要在意太多,為自己而活。

畢竟光是做好自己,就夠我們花上一輩子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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