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通報5起扶貧領域黨員幹部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信陽:通報5起扶貧領域黨員幹部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1.淮濱縣農發辦原副主任李素珍在產業扶貧貸款貼息項目審核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4年,李素珍在擔任淮濱縣農發辦副主任期間,作為扶貧項目分管領導,在審核企業提供的申報當年產業扶貧貸款貼息項目材料工作中,未認真履行職責,審核工作流於形式,致使三家企業上報的虛假申報材料通過,分別騙取財政貸款貼息54萬元、70萬元、55萬元,共計179萬元。2018年6月,李素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2.固始縣沙河鋪鎮梓樹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許維海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梓樹村在精準扶貧過程中存在貧困戶識別標準把關不嚴、全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大進大出”現象,貧困戶中“老人戶”較多,部分貧困戶不符合條件。此外,許維海違規為親屬黃某某及村民夏某某等人辦理低保。2018年7月,許維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梓樹村黨支部副書記、監委會主任王紀合,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賀峰,村委會委員王連鳳,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商城縣鯰魚山街道辦事處下馬河村到戶增收項目弄虛作假、扶持非貧困戶問題。

2015年,商城縣扶貧辦在鯰魚山街道辦事處下馬河村實施大棚蔬菜到戶增收項目,計劃建60個大棚,帶動60戶貧困戶脫貧,但下馬河村提交的貧困戶名單中有8戶為非貧困戶。2016年,因部分貧困戶缺技術、缺勞力,下馬河村違規將大棚轉租給非貧困戶。至2017年底,60個大棚由35戶經營,其中29戶為非貧困戶,經營大棚50個。2018年6月,下馬河村黨支部書記嶽克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潢川縣張集鄉民政所長洪克林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3年至2016年,張集鄉低保、五保評議和審核工作存在把關不嚴、優親厚友、不符合條件的公職人員與民爭利等問題,在群眾中造成了較壞影響。在2017年低保五保專項整治中,該鄉共取消不符合條件人員235人,追繳違規資金21431元。2018年4月,洪克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光山縣仙居鄉衛生院副院長李勇落實健康扶貧政策不力問題。仙居鄉衛生院在指導仙居村衛生室簽約服務時,未能按照簽約服務相關規定要求執行好籤約服務工作,出現仙居村簽約服務體檢記錄不真實,家庭醫生隨訪次數不夠等問題。李勇作為分管簽約服務工作的副院長,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7月,李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信陽市紀委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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