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洛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交銀施洛德先進位造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分紅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0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截止2018年8月27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潤為987,860,412.42元,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為0.777元。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每份基金份額應分配金額 = 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1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本次每份基金份額需分配的最低金額為0.078元。上表中的“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每份基金份額應分配金額×基準日基金份額數”。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分紅為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四次分紅。

2、本分紅方案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託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複核。

3、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選擇的,則默認方式為現金分紅。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紅利款將於2018年9月11日自基金託管賬戶劃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基金將於2018年9月7日完成權益登記。

2、本基金銷售機構包括場外銷售機構和場內銷售機構。場外銷售機構指直銷機構和其他場外銷售機構。直銷機構為本公司的直銷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網上直銷交易平臺(網站及手機APP),其他場外銷售機構的地址及聯繫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說明書“五、相關服務機構”章節及相關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進行諮詢;場內銷售機構指具有基金銷售資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名單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本次分紅確認的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人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最後一次提交併被本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確認的分紅方式為準。本公司提請想要修改分紅方式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請在2018年9月6日下午3點前儘早到銷售機構修改分紅方式,並在修改分紅方式T+2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之日為T日)後(含T+2日)向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後的分紅中獲得相應的權益。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對本基金不同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可設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銷售機構對其單個交易賬戶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將僅適用於該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而對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無效。例如,某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甲和銷售機構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該持有人至銷售機構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則其在銷售機構甲持有的基金份額採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銷售機構乙持有的基金份額仍保留原來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申購本基金時選擇分紅方式,或在基金的開放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最終分紅方式以本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確認為準。

5、本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及本基金淨值波動的客觀因素,在不違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於權益登記日調整最終的分紅方案並屆時公告。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隨時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fund001.com)查詢當前的分紅方式。

7、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8、投資人慾瞭解有關分紅的詳細情況,可到各銷售網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風險提示:基金的分紅行為將導致基金淨值產生變化,但不會影響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