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人必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管得住樓盤爛尾嗎?

近日,讀者王先生諮詢:“兒子看中了一個新建的小區,但是我們瞭解到這個期房還沒有拿到《預售許可證》。這種情況下,資金監管制度還能保護我們的房款安全嗎?”

烏市人必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管得住樓盤爛尾嗎?

對此,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解答:“開發企業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所有的銷售行為都是違規行為。開發企業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這段時間內,國家法律也不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只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資金監管賬戶才能生效,才能保護購房人的房款安全。

此外,讀者劉先生反映,2017年初他和朋友冷某各買了米東區的1間商鋪,開發企業承諾2017年年底交付,但是至今還未交付。前幾日,劉先生約了幾個業主去工地看了施工進度,劉先生說:“目前正在加緊建設住宅,商業部分的建設情況並不理想,很有可能今年年底也無法交付,說實話我們業主都很著急擔心的,卻也沒有任何辦法,只能耐心等待。”

業內人士分析,有些開發企業收取了預售款後,可能部分資金會用於項目建設,而部分款項則會去再拿地或投資其他項目。這就造成了一些新建項目由於資金跟不上,而造成延期交付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如果操作不當,資金鍊一旦斷裂,除了企業自身之外,受其影響最大的莫過於於買了期房還沒有入住的業主。

因此今年6月,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實施了《烏魯木齊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由政府主導直接管理、由銀行配合管理,由烏魯木齊市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日常監管開發企業所收取的預售資金。開發企業辦理《預售許可證》後,購房人所付的全部房款(包括首付款及銀行的按揭等全部資金)都將納入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不得自行支取,確保所有的錢款均用來建設項目,不能挪作他用。

重點監管資金 先申請 再審核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能否真正防範樓盤爛尾?對於《烏魯木齊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是在保護買房人的利益,在防範樓盤出現爛尾方面發揮更有效的作用。烏魯木齊一位從事商品房銷售的業內人士認為,“預售資金監管得力,即使房企破產,項目一樣可以繼續建設,買房人一樣可以等房子建成如期入住。”據悉,我市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分為重點監管和非重點監管,重點監管資金佔總房款的40%,非重點監管資金佔總房款的60%。

據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開發企業申請撥付重點監管資金時,應當向監管機構提出撥付申請,並提交必備的相關資料。監管機構收到開發企業的撥付申請後,應當現場勘查施工進度,符合進度要求後,於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項目撥付的審核工作。符合撥付條件的,出具同意撥付的核準意見;不符合撥付條件的,會書面通知開發企業並說明理由。開戶銀行憑撥付通知書辦理重點監管資金劃款手續。只要嚴格執行,即使房企破產,預售資金賬戶的資金足以支撐項目繼續建設。

非重點監管資金 也不可現金支取

非重點監管資金可根據工程建設及相關費用的需要申請提取,但是也不能採取現金支取,網銀轉賬的方式。只能通過預售資金監管系統給銀行發送撥付指令及書面的撥付通知書,監管銀行核對無誤後方可進行撥付。目前包括烏魯木齊銀行、新疆銀行、天山農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烏魯木齊農商銀行、哈密市商業銀行、興業銀行、中國銀行、北京銀行、建設銀行在內的12家商業銀行均以進入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的正營,他們將根據《烏魯木齊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做好資金監管的工作。

有人認為,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開發企業處於被監管地位,少數開發企業可能會從自身利益出發,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等手段逃避監管。針對這種情況,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加大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變相逃避監管,或者未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由監管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按照三方協議的約定暫停其監管資金的撥付;逾期不改的關閉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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