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意見

發展是硬道理,作風是硬保障。抓發展必先抓環境,抓環境必先抓作風。為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推動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現就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提出以下意見。

一、牢牢把握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發展第一要務,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作風建設步步深入為抓手,以改善營商環境為重點,以群眾滿意、市場主體滿意為檢驗標準,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實幹、思路開闊、勇於創新的幹部隊伍,著力打造忠誠型創新型擔當型服務型過硬型政府,著力打造政策最優、成本最低、服務最好、辦事最快的“四最”發展環境,加快推動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把習近平總書記為江西擘畫的藍圖一步步變為美好的現實。

——堅持問題導向。問題是加強作風建設的“靶心”。著力整治“怕”的問題,激勵幹部敢於擔當、奮發有為。著力整治“慢”的問題,激勵幹部勤政為民、提質增效。著力整治“假”的問題,激勵幹部唯實求真、抓鐵有痕。著力整治“庸”的問題,激勵幹部提升能力、走在前列。著力整治“散”的問題,激勵幹部嚴明紀律、嚴守規矩。

——堅持從嚴從實。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必須嚴字當頭,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之以恆整治“四風”,動真碰硬、猛藥去痾,形成鐵心硬手抓作風的鮮明導向。必須實處見效,在推進工作中改作風,以改作風推進工作,用改革發展實績體現作風建設成效。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幹,形成“頭雁效應”。

——堅持深化拓展。作風建設必須向深處發力。以作風建設推動思想解放,促進幹部工作理念、服務態度和能力素質跟上新時代新要求。以作風建設推動改革創新,促進改革開放更深入、創新創業更活躍。以作風建設推動民生改善,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爭創一流。追求卓越是最可貴的優良作風。必須瞄準國內先進水平,參照國際一流標準,突出頂層設計,大刀闊斧革新制度,從深層次消除影響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方便群眾辦事,最大限度壓縮權力尋租空間,以一流的作風塑造一流的發展環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政府服務效能

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以投資貿易便利化、行政效能高效化、服務管理規範化為導向,大力推動黨政機關和窗口單位服務效能革命,營造公平、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務服務環境。

(一)加大精簡下放審批事項力度。堅持權力向基層一線下放、服務向企業群眾貼近,能放則放,進一步精簡下放審批事項,提升審批效率。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我省自行設立的審批事項一律取消,對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大幅度減少審批前置條件,並依法依規實施。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建立“多審合一”機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對下級機關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一律下放或委託下級機關審批。對下級機關暫無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明確下級機關能力建設時間要求,確保審批事項在規定的時間內下放到位。已明確取消或下放的審批事項,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單位不得以拆分、合併或重組等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

(二)全面拓寬社會投資領域和範圍。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堅持非禁即入,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領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在規範性文件、會議紀要、招標文件、政府採購文件中,對民企、外資等社會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准入門檻。加大社會資本投資示範項目推介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PPP項目合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建設、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場化戰略重組。大幅度降低或取消社會資本進入各個行業的准入門檻,對法律法規沒有明文限制的行業即可進入,讓社會資本在更廣闊的舞臺大展作為。

(三)縱深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堅持從百姓經商興業第一道門改起,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紮實推進“照後減證”,消減後置審批事項,著力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全面履行“雙告知”職責,建立健全“容缺受理、告知承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辦理”等服務機制。大力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積極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擴大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試點範圍。推行工商稅務登記一體化辦理,探索推行個體工商戶簡易註冊登記改革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制改革,開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推動企業信息共享。

(四)完善投資項目審批監管服務。強化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將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內的事項全部納入在線平臺辦理,實現“一口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全程監督”。全面推動建設工程領域實行聯合勘驗、聯合圖審、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並聯審批,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組織實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規模標準、具體範圍和規則,大幅縮小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範圍,清理與國家工程項目招投標不一致的規定。積極探索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承諾制改革試點,促進實現企業投資一般“零審批”,推動管理重心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服務轉變。按照“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全面覆蓋、無償服務,企業自願、自主委託”原則,加快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政府代辦制度,為項目審批提供全過程、個性化、精準化的“店小二”式代辦服務。

(五)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堅持便民利企,做好“去繁化簡”文章。加大“只進一扇門”“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加快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編制,分級分類公佈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聚焦不動產登記、市場準入、企業投資、建設工程、民生事務等辦理量大、企業和群眾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著力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逐項編制標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不動產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分別壓縮至15個工作日、7個工作日。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依法依規按權限實施。深化南昌市、贛州市、贛江新區等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有條件的市縣和開發區可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

(六)大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堅持群眾需求導向,深入推進互聯網技術深度運用於政務服務,“讓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以審批智能化、服務自助化、辦事移動化為重點,探索建立統一的政務數據管理機構,推進江西政務服務網與各級政府門戶網站無縫對接,整合構建全省統一的“互聯網 + 政務服務”平臺,加快實現省域“一平臺、一張網、一個庫”。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密等外,其他政務服務全部納入統一平臺辦理,原則上不再保留部門自設的網上服務平臺和實體服務大廳。優化各級實體政務大廳窗口設置,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辦理、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實現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一窗通辦。堅持“整合是原則、孤網是例外”,強力打通政務信息孤島,清理整合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全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構建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實現跨部門、跨地域、跨層級政務信息可靠交換與安全共享,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深度開發網上政務大廳APP和微信版等各類便民應用,鼓勵開展市民個人網頁和企業用戶專屬空間建設,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

(七)構建多樣化政企溝通機制。完善省市縣領導掛點幫扶企業制度,推動形成企業與省市縣領導常態化互動機制。建立黨政主要領導定期與企業家座談制度,健全政企定期溝通座談機制。建立涉企政策徵求意見建議制度,新政策出臺前要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出臺後要給企業留足消化和申報準備時間,形成有效的政企溝通和反饋機制。建立政企溝通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協商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制度化解決問題機制。深化企業精準幫扶APP平臺,完成市縣與省級平臺對接,助推企業精準幫扶網絡化、常態化。

三、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進一步推動市場機制高效運行

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更加公平的市場秩序,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八)促進市場公平有序競爭。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和業務。嚴格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影響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凡是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一律取消。加強對涉及電力、電信、燃氣、供水、鐵路等壟斷行業和特殊行業監管,嚴厲查處壟斷性企事業單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指定設計單位、指定設備採購單位、指定安裝單位的“三指定”行為。加快構建省市縣三級一體化的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平臺,統一政府採購交易規劃體系,保障不同區域、不同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堅決整治、嚴厲打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等領域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有效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持續深入開展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進一步減輕企業綜合勞動力成本,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進一步壓減企業用電成本,取消臨時接電收費,按政策減半收取高可靠性供電收費,全面取消電力客戶帶電接火費。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用能成本,降低天然氣管輸費,加快燃氣管網建設,降低天然氣銷售價格。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綜合成本,鼓勵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土地,提高用地配置效率。進一步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大力提升以多式聯運為主的交通物流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強化“政銀企”合作,推廣財園信貸通、稅貸通、科貸通、小微快貸等信貸產品,依法依規為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完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集中公示制度,堅決取締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收費項目。規範安全生產、環保等各種評估費用,降低企業設備的檢測費用。政府建立企業上市輔導平臺,設立上市輔導基金,為推進企業上市鋪路搭橋。

(十)推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面接軌國際貿易規則和慣例,複製推廣自貿區改革試點經驗。進一步簡化企業通關申報手續,優化口岸業務流程,最大限度推進口岸作業各環節全程無紙化,實現進出口通關時間壓減一半。積極推動海關、邊檢、海事等部門開展跨部門一次性聯合查驗。推廣應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國家標準版,實現企業足不出戶完成各項申報手續。簡化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由海關直接使用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數據辦理登記。建立口岸收費公示制度,規範和降低口岸檢查檢驗服務性收費。公佈口岸作業各環節收費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加快出口退(免)稅審核手續辦理,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積極引進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支持企業集聚抱團參加境內外知名專業展會。

(十一)規範和完善市場監管。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健全“打、控、防、管”市場綜合監管體系,推進監管力量和執法職能整合,建立跨部門、跨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機制,實現對企業“一次抽查、全面體檢”,建立健全適應現代市場體系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同一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多項監督檢查的,開展綜合執法,下級行政執法機關不得重複檢查。進一步清理和規範中介服務,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不得設定強制中介服務,行政機關不得指定和變相指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行政機關與中介服務機構徹底脫鉤,實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標準化體系,全面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建設全省統一的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建立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管理機制,實現一地違規、全省受限。

(十二)推動人才創新創業。深入實施省“雙千計劃”,大力引進海內外“高精尖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高層次人才團隊。加大力度吸引贛籍人才回鄉創業。完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編制保障與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和開展優秀高技能人才直接認定工作,加快推進高層次人才在高校等事業單位與開發區(企業)“雙落戶”制度。大力支持高校與企業合作辦學,鼓勵省內企事業單位與國內外知名企業、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委託培養機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建立全方位人才服務保障體系,為人才開展一站式服務。完善人才任職、戶籍、住房、社保、醫療、子女教育、家屬就業等配套政策。進一步深化科研院所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高層次創新創業平臺和人才培養平臺。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工匠精神和勞模精神,進一步實施優秀企業家成長計劃,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

四、優化信用法治環境,進一步營造親商安商氛圍

加快建設誠實守信信用體系和公平公正法治環境,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進一步營造親商安商氛圍。

(十三)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招商引資領域信用承諾制度及網上公示制度,建立因規劃調整和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合理補償機制,建立政務違約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全面清理處置政務違約失信問題,加大政務違約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市場主體信用建設,推進全過程信用管理。加快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推動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廣泛應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建立健全信用獎懲觸發反饋機制和聯合獎懲機制,制定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及應用清單,健全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充分運用“法媒銀”平臺,持續加大對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的懲處力度,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

(十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原則,推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五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大執法機構整合力度,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執法效率低下等問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行政裁量範圍、幅度。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行政執法機關不得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和相關網絡平臺,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移送程序,健全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違法或不正當行政行為。依託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建立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

(十五)規範涉企案件辦理。完善涉企案件案前評估風險、案中聽取意見、案結跟蹤回訪制度。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凍結、查封、拘留、逮捕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辦案時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負面影響。規範涉案財產處置,嚴禁超期限、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開展積壓案件專項清理行動,集中清理長期未結涉企訴訟案件。強化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活動的監督,嚴禁刑事執法司法插手經濟糾紛,嚴禁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不規範、不公正,直接導致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

(十六)建立統一諮詢投訴舉報平臺。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發展環境諮詢投訴舉報制度。依託江西政務服務網,整合各地、各部門現有非緊急警務類政務服務熱線資源,加快建設“江西12345”全省統一政務服務熱線平臺,融合來信、來訪、領導信箱等信訪平臺,打造全省統一政務諮詢舉報投訴平臺。建立健全統一接收、及時分流、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評價反饋、行政問責的運行機制,對統一平臺接收的來信、來訪、來電、網絡事項辦理時限進行分類管理。加強對諮詢投訴舉報事項辦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

(十七)健全多元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建立健全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拓展商事糾紛非訴訟調解領域,探索創新商事糾紛非訴訟調解方式方法,支持企業通過仲裁、調解、公證等便捷途徑解決商事糾紛,多渠道引入人民調解組織、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商事仲裁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商事糾紛化解,構建“開放式”委託調解新模式,推進開展在線調解試點。構建企業維權“綠色通道”,發揮省政企直通APP平臺和967788企業維權專線作用,依託江西省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服務中心,推動各地建立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服務中心,逐步依法增加企業間、勞資間的糾紛調解、商事仲裁等非訴訟職能。完善商事仲裁、調解、公證與訴訟的銜接機制,不斷健全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十八)加大產權保護力度。全面落實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政策措施,建立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完善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產權保護良好環境。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健全國有企業產權保護制度,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平等權利,加大對產權糾紛申訴案件的甄別糾正,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工作機制,依法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

(十九)營造安全發展環境。深入推進“平安江西”建設,全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積極化解項目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矛盾糾紛,嚴厲打擊擾亂企業秩序、封門堵路、敲詐勒索、欺行霸市、強攬工程、阻擾施工、強行收取贊助費保護費地盤費等違法犯罪行為。深入推進“法治江西”建設,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快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絡三大平臺建設,實現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全覆蓋。

五、提升幹部能力素質,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幹部的能力素質至關重要,必須全方位加強幹部能力素質建設,不斷強化黨員幹部的執行力、凝聚力、創造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十)加強思想建設。堅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常抓不懈,以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抓手,加強紅色教育,傳承紅色基因,大力弘揚井岡山精神和蘇區精神,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上來,凝聚到推動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上來,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戰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奮發進取、擔當實幹,不斷續寫新時代紅土聖地歷史榮光,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工作實績。

(二十一)增強幹事本領。圍繞推動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增強黨員幹部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本領能力,涵養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的底氣和勇氣。完善幹部培訓機制,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強化能力培訓,注重培養專業能力、專業精神,加大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培訓力度,圍繞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堅戰等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補知識弱項、能力短板、經驗盲區,提高黨員幹部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思想站位和能力水平。強化實踐鍛鍊,優化幹部成長路徑,完善上掛、下派、橫向掛職等制度,注重在基層一線和困難艱苦地區培養鍛鍊幹部。高度重視基層幹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基層幹部能力素質。

(二十二)開展專項整治。聚焦當前幹部隊伍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作風突出問題,紮實開展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整治放權賦權不到位、政務公開不到位、監管制約不到位、政務服務不到位、多頭審批、權力尋租、紅頂中介、招投標亂象等政務環境問題。大力整治政府部門濫用職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和企業家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借用企業資金、佔用應當退還企業的稅費和資金、拖欠企業工程款等政府侵佔企業財產、侵犯企業家合法權益行為。大力整治違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權隨意性大、不作為亂作為、濫用職權、以罰代管、吃拿卡要等執法問題。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工作創新,建立防止問題發生和反彈長效機制。

(二十三)強化督查考核。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定期對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重點區域、重點部門、窗口單位開展日常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堅決督促整改。探索建立優化發展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制定考核辦法和激勵獎懲措施。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作用,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適時發佈評估結果,並將評估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積極作為的單位和個人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通報批評,約談第一責任人,督促抓好整改。

(二十四)嚴明紀律約束。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嚴禁在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優化發展環境重大決策部署中“搞變通”“打折扣”“設路障”,嚴禁在“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義、推脫責任、不兌現承諾,嚴禁在惠企政策落實中不作為或設置不合理前置條件,嚴禁在涉企服務中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嚴禁利用職權在企業參股謀利,嚴禁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嚴禁隨意性執法、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等違規執法行為,嚴禁其他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損害企業利益的違紀違規行為。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對破壞發展環境的問題,既查違規違紀人員的直接責任,又查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為優化發展環境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各級黨委和政府擔負著加強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主體責任,必須高度重視,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工作部署,結合各自職責,精心組織,抓好落實。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委、省政府。

【加強作風建設 優化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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