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區紀委關於兩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松山区纪委关于两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松山区纪委关于两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松山區當鋪地滿族鄉石界莊村原村主任嶽喜成、村主任王桂全騙取公益林補償款問題。

2009年至2012年,該村原黨支部書記(已去世)、原村主任嶽喜成和原村委會副主任王桂全(2015年8月任村委會主任),通過召開村“兩委”班子會議研究,將村集體所有的9783畝林地落到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王樹軍名下騙取公益林補償款,自2010年至2015年共領取國家公益林補貼款320584元,此款用於村集體修路、防洪壩、安裝變壓器等集體支出。2018年8月,松山區紀委給予王桂全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嶽喜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二、松山區大廟鎮橋頭村原村黨支部書記侯俊武、村主任司國瑞違規截留群眾公益林補償款問題。

2015年11月20日,大廟鎮橋頭村黨支部書記侯俊武、村委會主任司國瑞召開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村民組長會議,決定將本村9834畝公益林補貼資金不全額髮放給村民,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發放,剩餘資金放在侯俊武等27戶名下,歸村集體所有。2013-2015年共打入侯俊武等27戶名下資金139690.47元(因林地存在權屬糾紛,2016年發放),用於村集體開支。2018年3月23日至24日,該村將公益林補貼資金退還給村民。2018年8月,松山區紀委給予侯俊武、司國瑞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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