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南沙區促進廣州種業小鎮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據瞭解,此次實施細則明確了種業小鎮發展扶持辦法的獎勵對象、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等諸多關鍵性問題。
在總部企業獎方面
總部企業落戶種業小鎮最高可給予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獎勵。對於已在廣州種業小鎮內落戶的種業企業,則可以申請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提升能級獎、辦公用房補貼獎等其它總部企業獎勵。經過認定的總部型企業,自認定之日起,其首次被評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的獎勵。
在落戶獎方面
落戶種業小鎮除總部企業外的其它類型企業最高可獎勵500萬元。上一年度全球種業品牌排前十,且實繳註冊資本1億元以上新落戶種業小鎮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
在提升能級及上市獎方面
首次被認定為全球種業品牌前十名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於首次被認定為全國種業品牌排名前十的企業,也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在人才扶持方面
對於經過認定的骨幹人才,參照其上年度對於南沙新區(自貿區)發展的貢獻,給予特殊人才獎勵,獎勵金為個人經濟貢獻的40%,上不封頂。對於經過認定的高管人才,獎勵額最高為其上年度個人經濟貢獻的60%。
據瞭解,實施細則還對種業小鎮內的科技創新進行大力扶持,規定了獎勵的條件和額度等細節問題。其中,獲得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給予一次性300萬元配套;在新品種審定上,通過國家級新品種審定的,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通過廣東省省級新品種審定的,每個品種給予30萬元獎勵。
閱讀更多 投資廣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