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婚育證明不用再開了 大亞灣取消38項證明事項

上個月結束的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提出“審批制度改革要做減法”,日前大亞灣區便發佈《關於取消38項證明事項的通知》,決定在該區範圍內取消“同意戶口遷入、遷出證明”、“婚育情況證明”等38項證明事項。該通知要求對取消的證明事項,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開具證明單位也不再開具。各單位要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確保事項取消落到實處。

東時記者看到,被取消的38項證明事項原開具(蓋章)單位主要集中在村(居)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和社保等部門,證明收取單位則主要為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和計劃生育、社保等部門。其中開具(蓋章)單位為村(居)委會的佔一半,涉及“同意戶口遷入、遷出證明”“改名、曾用”“生育登記證明”“收入證明”“註銷戶口證明”等共19項。

38項證明實現取消後,意味著原要收取這些證明的單位不能再向辦事市民收取了,市民辦事以後不用在提交這些證明,而村(居)委會也不用再開具這些證明了。

《關於取消38項證明事項的通知》也明確要求,對取消的證明事項,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開具證明單位也不再開具(省外、市外單位確實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本著方便辦事人的原則予以出具)。

各單位要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確保事項取消落到實處。要切實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以及加大失信懲治力度等方式,確保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相關鏈接

好消息!婚育證明不用再開了 大亞灣取消38項證明事項

恵報全媒體記者:匡湘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