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屬下各媒體原創內容被花生地鐵APP侵權轉載

《南方都市报》:属下各媒体原创内容被花生地铁APP侵权转载

今天出版的《南方都市報》在第5版刊發反侵權公告【第十一號】,全文如下:

通過數據監測,南方都市報社屬下各媒體的原創內容正在被花生地鐵APP侵權轉載。花生地鐵APP未經本報授權,擅自轉載南方都市報社及其新媒體作品,充實其頻道內容。花生地鐵APP的這一行為已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嚴重損害了南方都市報社著作權益。


為此,南方都市報社向花生地鐵A PP鄭重提出以下公告,請該APP規範轉載行為,立即停止非法侵權轉載行為。


一、任何單位或個人,在任何公開傳播平臺上使用著作權歸屬於南方都市報社及其屬下各媒體的內容,必須事先取得書面授權;


二、對侵犯自身著作權益的違法行為,本報社將採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為人的侵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公開譴責、向國家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提起訴訟等,屆時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侵權人承擔;


三、本報已對本次被侵權行為進行證據保全,限侵權方在五日內與本報溝通解決。


聯繫方式:葉雯琪(版權合作)020-83002731、15920321243


陳貴星(法律顧問) 13825086601


郵箱:banquan@ nandu.cc


南方都市報社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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