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發文表彰30個單位和86名個人

吉林省政府發文表彰30個單位和86名個人

近日,記者從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了解到,吉林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獎名單已公佈。我省30個單位獲得“吉林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稱號,86名同志被授予“吉林省依法行政先進個人”稱號。快來看看,有沒有你的單位或認識的人?

吉林省政府發文表彰30個單位和86名個人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

吉林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和

先進個人的決定

吉政函〔2018〕6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重點,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方法,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湧現出一大批業績突出、成效顯著、群眾滿意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調動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推進全省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省政府決定,授予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等30個單位“吉林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稱號,頒發獎牌;授予劉鐵鋼等86名同志“吉林省依法行政先進個人”稱號,頒發獎勵證書。希望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謙虛謹慎、戒驕戒躁,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績。

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要以受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為榜樣,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積極投身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勇擔使命,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貢獻力量,為決勝全面小康、建設幸福美好吉林而努力奮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吉林省政府發文表彰30個單位和86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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