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千萬要這麼做,不然會很慘!

在購房過程中,你是否聽到過你的親戚朋友遇到賣房人以各種理由不辦理過戶的情況?而當他們終於忍無可忍準備維權的時候,卻發現對方早已將房子抵押給了第三人!或者房子早已被查封或處於拍賣之中?!

這時候,估計買房的他們心中一定有一萬個“草泥馬”在奔騰,且不可避免也將無休止的陷入後續的追責程序中。但是罵賣房人缺德根本無濟於事。

那麼如果你不想陷入與他們同樣的境地與被動局面,你怎麼辦呢!你應該這麼做,也必須這麼做,才能保證你的煩惱與損失降到最低!而且這麼做也是最為經濟與實用的。

而它就是“預告登記”!

買房時,千萬要這麼做,不然會很慘!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因此,懷著買房夢的你一定要記得協同賣房人辦理“預告登記”(或者讓對方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最新房屋登記情況表,並查明無抵押無查封),只要辦理了預告登記,在預告期間(一般為90天內)賣房人就無法對房屋進行變賣、抵押、過戶等處分,而你作為買受人也不用再擔心賣房人一房二賣而白白喪失合法得到房產的權利,或者為他人作嫁衣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買房時,千萬要這麼做,不然會很慘!

預告登記證明

根據中國法律文書裁判數據顯示,房產作為有效的增值投資物在一房二賣、存在抵押或查封中的糾紛仍佔非常高的比較。如果一旦你買的房屋存在抵押,即使你付清的房款,在抵押未解除前,你也無法過戶,你還需辦理解除抵押權,而解除抵押權意味著你還必須承擔抵押物上的負債,包括各種擔保型債務!

房屋“預告登記”就像一個權利宣示,通過登記預先宣告這片領地在一段時期內與你有關,與他人無關!與他項權證書類似,它可以有效阻斷第三人對房屋的阻礙,從而保護你的權利,為你在購房中過濾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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