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農戶會在自家房屋外側建造一圈圍牆,有些農民就問,這些修建的圍牆屬於違建嗎?會不會被拆除?其實根據我國的法律,農村自建圍牆一般情況下都是不違法的,況且圍牆都是修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但是也要注意以下3個條件,避免合理的圍牆變成了違建。
![自家圍牆屬於違建嗎?會不會被拆除?](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不妨礙他人生活
對周邊土地種植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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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房屋外建圍牆是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不僅可以保證住宅的安全,還可以隔絕外面的牲口或避免自家的牲口跑到田地上去禍害莊稼。故農村自建圍牆,本就應當建立在不妨礙他人的基礎上,同時不能影響周圍土地的使用。
獲得建設土地使用證
在規範許可範圍內修建
如果農民取得了建設土地使用權證,是在規劃許可的範圍之內建築的圍牆,同時修建人又是農民自己,屬於村集體成員,就可以將圍牆認定為建築物的附屬構建物。圍牆和房子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屬於合規建築。
不佔用耕地、農田
國家對耕地的使用是有嚴格規範的,禁止在耕地建房,若需要在耕地上建房時應提前辦理建設手續,將耕地變更為宅基地,但審批十分嚴格,因此,在耕地上建造圍牆屬於違建。同時,在耕地建圍牆也需要建設土地使用權證。
另外還要注意一點,如果農戶私自佔用耕地修建圍牆或者在許可範圍內修建,遇到徵地拆遷,這種圍牆部分是沒有拆遷補償款的,只會按照合規的建築部分來進行補償。
農村自建圍牆需要審批嗎?
農村建圍牆一般不要審批,只要不影響到鄰居街坊的合法權利即可。具體如下: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你們住房之間屬於“相鄰關係”,需要依法行事才能維護和諧的鄰里關係,特別注意採光、屋簷滴水、行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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