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搶注怎麼辦

對於企業來說,相信再也沒有比遇到商標被搶注更讓人感到鬱悶和心塞的事情了。滴滴打車可以說是非常經典的一個商標被搶注案例,滴滴打車商標搶注後不得不改名稱,原本叫嘀嘀打車,與名氣後竟被杭州一公司搶先註冊,滴滴打車反而成了被告,並最終敗訴。再如最近炒的火熱的電視劇羋月傳商標搶注風波以及江蘇衛視相親節目“非誠勿擾”商標侵權,判定結果是江蘇衛視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相信你已經看到了商標被搶注的悽慘遭遇了。如果很不幸的是你也正經歷這商標被搶注的窘況,那麼遇到商標被搶注怎麼辦呢?我們應該怎麼防範這種商標搶注呢?銘熙來給您支招!

一、在解決商標被搶注如何處理之前,我們有必要了解下到底是哪些人搶注了我們的商標,通常來說商標被搶注有以下幾種情況:

職業商標搶注人利用搶注商標盈利

註冊一類商標成本較低,而如果成功轉讓出去,其獲利卻可能呈幾何數字翻番,少則一兩萬,多則成百萬上、千萬元,這是職業商標註冊人搶注商標猖獗情況的存在。

因為我國的商標註冊採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在後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這一原則讓商標搶注人有了生存空間。

近幾年電商平臺的迅速崛起,使得互聯網商標需求量急劇增長,例如現在天貓品牌入駐規定就給商標搶注人帶來了無限商機:商家若想入駐天貓開設自有品牌的旗艦店,如果持商標註冊證(R商標),已取得商標專用權的,需要註冊滿兩年及以上,且在最近一年內未發生轉讓。持有此類商標註冊證的,天貓收取保證金5萬元。如果持有的是已成功受理註冊商標(TM商標)的,天貓收取保證金10萬元。

職業商標搶注人通常採用的策略是:搶註名人姓名、名勝商標類似,搶注商標時傍名牌、搶時髦、抓社會熱點等,都是一些商標搶注人慣用的策略,應對此種商標被搶注情況可以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或者申請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詳情可以諮詢。

商標代理公司搶注客戶商標

商標代理公司搶注客戶商標,這種通常是一些非法商標代理機構的不光彩做法,所以說客戶在選擇商標代理機構是一定要選擇迅風這樣在商標局正規備案過的商標代理機構。如果遭遇商標代理公司搶注客戶商標,可以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做出相應應對措施:

商標法第十五條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註冊外,不得申請註冊其他商標。

商標法第六十八條商標代理機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侵害委託人合法利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並由商標代理行業組織按照章程規定予以懲戒。

競爭對手搶注商標

以互聯網行業來說,現在互聯網行業競爭異常激烈,如果企業的商標被競爭對手搶注,然後持續投訴,對企業發展的打擊將是非常巨大的。比較典型的案例是天貓註冊“雙十一”商標封殺京東促銷,用商標權作為警示或打擊其他電商侵權的“武器”,這是阿里巴巴抵禦同類電商不正當競爭、惡性競爭的有效方式。

​建議各企業一定要足夠重視商標註冊,公司未立,商標先行。企業的產品或服務需要在面世前一早註冊和保護起來,不要埋頭幹了許久,一抬頭髮現滿大街都是仿冒者,或者是被他人搶先註冊了,可你拿他們無可奈何。當你費盡心機想出來的一個好名字,一定要馬上行動去查詢商標,註冊商標,用最大限度去取得相關類別的保護,避免後期因小失大。

合作伙伴搶注商標

當然合作伙伴搶注商標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基本上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善意的客戶商標保護行為,有合作伙伴為避免客戶商標被他人搶注會替客戶註冊的,客戶想要的時候,就無償轉讓給客戶;還有一種就沒這麼高尚了,純粹是惡意註冊,把原品牌所有人踢開,自己發展,這種情況道德上受譴責,但也沒有好辦法阻止。只能利用商標法維權了,也許順利的話可以奪回商標權。

二、以上就是商標被搶注的常見四種情況,所以說商標註冊還是越早越好,如果你的商標被搶注了該怎麼辦呢?接下來跟著銘熙來看看應對措施吧!

商標被搶注應對方法

1:對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對於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註冊的公司而言,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被搶注商標的企業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裡,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銘熙可以為您辦理該服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有些企業或許存在這樣的疑問,商標異議成功率搞麼?如果確實是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標被搶注的,通過選擇智創虎這樣有經驗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奪回屬於自己的商標,成功率還是較高的。提出異議的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規定。

還要提醒一下這些商標被搶注的企業的是:在提出商標異議的時候,一定要同時以自己的名義提出商標申請,因為即使異議成功,也只是制止了他人的搶注,企業自己仍然需要通過申請獲得核准註冊來取得商標權。

商標所有人需要證明對方的搶注行為符合《商標法》32條規定的以下三個構成要件:

(1)證明未註冊商標具有一定影響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實際使用併為一定範圍的相關公眾所知曉的商標,即應認定屬於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有證據證明該商標有一定的持續使用時間、區域、銷售量或者廣告宣傳等的,可以認定其有一定影響。即當事人應舉證說明未註冊商標的使用已經達到了在一定範圍的相關公眾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

法院在認定“一定範圍的相關公眾”和“具有知名度”時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並且會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單獨一份廣告、一次商業活動和偶發的短暫使用均不足以達到“有一定影響”的程度。

(2)證明未註冊商標已經實際使用

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標識標明商品的來源,使相關公眾能夠區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場主體的方式,均為商標的使用方式。除一般使用方式外,在音像、電子媒體、網絡等平面或立體媒介上使用商標標識,使相關公眾對商標、商標所標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認識的,都是商標的使用。

沒有實際使用註冊商標,僅有轉讓或許可行為,或者僅有商標註冊信息的公佈或者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專有權的聲明等的,法院一般不認定為進行了商標使用。因此,單獨的轉讓、許可行為或僅有對商標所有權作出聲明的行為並不能被認定為商標的使用行為。但企業可將其轉讓、許可未註冊商標的行為作為輔助證據,與前一段所指商標的使用方式相結合,用以證明未註冊商標權利人“已經使用”該商標。

(3)證明對方以不正當手段搶注

若搶注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某具有一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註冊該商標,其行為可被認定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因此,在啟動針對搶注人行為的商標異議或撤銷程序之前,當事人應積極收集可證明搶注人知曉未註冊商標使用情況的證據,以此證明搶注人實施了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的行為。

商標被搶注應對方法2: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准註冊了,企業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商標無效宣告,銘熙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出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後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商標被搶注應對方法3:向商標局提出該國內搶注商標的撤銷三年不使用

如果該國內商標註冊滿三年,並且在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則可以想商標局提出三年未用撤銷,只要證據確鑿,成功率極大。(當然未使用是前提)新《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如果對方合理合法,在上述規定之外,註冊了與你同樣的商標,雖然有搶注嫌疑,但也沒有辦法阻止別人政策註冊申請,在中國商標註冊“在先註冊原因”前提下,你能做的只有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類似。

三、上面就是商標被搶注後的3種應對方法,當然凡事應該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那麼企業該如何預防商標被搶注呢?銘熙給您四點建議:

1、強化商標先行意識:秉承“自願註冊原則”和“申請在先原則”,企業應對已經在他國或其他地區進行交易的商標及時“補過”、儘快註冊,對即將打入他國或其他地區市場的商標提前、及時註冊。

2、適當構築防禦性註冊:根據“一類商品一件商標一份申請”原則,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禦註冊,以免受職業商標炒家的侵害。

3、加強國際市場的監測: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工商總局頒佈的《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異議;應委託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及時反饋侵權信息。

4、利用法律手段盡力搶救:企業一旦發現商標在他國或其他地區遭搶注,可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有關規定,通過訴訟等司法程序爭取屬於自己的商標。

四、最後補充一點,與客戶諮詢關於商標惡意搶注如何認定的問題,簡單給您介紹下:

所謂“惡意搶注”只是人們的通俗稱謂。按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構成“惡意搶注”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2、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包括: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係。中小型企業最容易成為被搶注的對象。因為中小型企業在向市場推出自己的產品時,往往並不是先註冊商標再推出產品,更多的是當自己的產品有一定影響後才註冊商標。

(2)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作為合作者,他們是最清楚被搶注人的商標使用情況的,有的在合作期間,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標註冊為自己所有,有的則是在合作結束後,將合作者的商標搶先註冊。

(3)同一區域內瞭解內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代理人等,在進行新聞採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瞭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並能預見搶注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註冊。

3、註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五、經典商標搶注案例一覽

1、“中央一套”安全套商標

誰都知道中央一套是特定的電視頻道,幾乎所有中國人都知道這一頻道,而搶注者機智的把他和安全套扯上了關係,而且是那麼形象生動貼切,不論是品牌借力還是產品功能闡釋都非常貼切。

2、“星光大道”地板商標

《星光大道》是個家喻戶曉的欄目,星光大道的意義和地板有很好的關聯性,能上走星光大道是很多人的夢想,讓每個人都能走上星光大道,星光大道地板也就有了品質的象徵。

3、“胡潤百富榜”西服商標

“胡潤百富榜”是給華人富豪排位的榜單,和西服毫不相干,正是這種錯位的安排,新聞性更強,商家免費給富豪做“胡潤百富榜”西服的說法,恰恰能自圓其說,不論胡潤如何表態,搶注者都是贏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