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雪中悍刀行還好看的書,遮天沒法和它比,神作

書蟲們都聽過《英雄志》這本書,“金庸封筆古龍逝,江湖唯有英雄志。”這句話是無數簇擁者將它捧上神壇的箴言,沒有人可以否認這句話。小李飛刀已成絕響,金老也是垂垂暮年,再寫不出《天龍》那般沉鬱頓挫的作品來,於是也再沒有作品能夠比得上這一本小說。最近書荒的我一不小心看了這本書,被它吸引的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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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雪中悍刀行》和《英雄志》來對比的話,可以得出結論,基本都是兩本都是好書,但英雄志明顯高一個檔次。前幾卷鋪墊較多,但從第七卷,就開始漸入佳境,第七捲到少林大戰這期間,我有了本書最喜歡的人物——秦仲海。觀海雲遠論功行賞,盧雲因逃犯身份領不到聖旨,秦仲海乾脆陪他一起打哈哈。後來又領兵去衙門替盧雲翻案,鼓勵盧雲考科舉。這是什麼?這是一個人僅為另一個人所做的事。無關蒼生,無關風月,就是單純兩人之間的事。 一個最意氣風發的人,在你最低谷的時候,並非施捨你錢財,而是願意脫下錦衣,陪你吃碗打滷麵,這才是足夠動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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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武犯禁,在秦仲海身上體現最足。楊肅觀是天,天生六道,六道之下,所有人都要遵守規矩。秦仲海天生反骨,他爬上神女峰前要弒天,後來他與天同高,他也是天。他是城外餓鬼的縮影,是走投無路的平民百姓,他的天下里,沒有世俗禮法,沒有明君佞臣,他也不管朝政不管皇帝姓王姓李,他就是混口飯吃而已,你逼的我沒了退路,那好,民不畏死,大不了魚死網破。這是我理解的以武犯禁,螻蟻尚且求生,真到了迫不得已時,“匹夫之怒,伏屍二人,血濺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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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仲海每次出場都帶來笑聲,彷彿樓下邋邋遢遢的便利店大叔,有不為人知的往事,歷盡滄桑反而顯得平靜和藹。孫曉也樂得用輕筆調寫他,甫一出場就罵爹罵娘,最後一卷他和阿秀一丁點戲份,也是喧賓奪主大放異彩。他就是太有魅力了,一個最實實在在的人物,不似盧雲學究氣,不似楊肅觀陰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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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志》內在裡中後期較成功,跳出了金庸武俠範疇,討論的也不僅是為國為民大事件,它照顧個人的自我實現和小人物反抗精神,眾生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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