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給教師管教權力的人一樣也不是真懂教育的人!

呼籲給教師管教權力的人一樣也不是真懂教育的人!

呼籲給教師管教權力的人一樣也不是真懂教育的人!

大環境已經沒有了,給你“ 老師在學生管教上的基本尊嚴和權利”,無疑有可能是給教師下套設坑。比如,即便允許教師可以懲戒學生,允許你體罰孩子,那麼接下來,就是,你能用?願用?敢用?教師自己心理就過不了這個坎呼籲還給教師懲戒權來解決目前教育問題,本身就反映出這種呼籲純屬瞎嚷嚷的一種,對教育貌似熱切,其實什麼也不懂,因為這一思路根本就是不切實際的。沒有哪個教師會很樂於這種權力的迴歸,並且甘之如飴地去使用。研究研究如何面對已成事實的大環境可能更實用。空講爭取權力的思維也是沒看清問題實質的表現。有懲戒學生權,對教師來說也是個燙手山芋。首先就要你想,這種權力在現實中管用嗎?好用嗎?能解決問題嗎?其次,你還要想到,這個權力教師你拿得起嗎?要是真給了你這個權力,又不用或無用的話,社會又會說了,給你權力你不用,管不了學生那就怪不了別人說你教師無能了!如此,還不如不給。這件事讓我想起現在的綜合素質評價,這個評價裡賦予了班主任給學生打分的權力,相當於給班主任提供了一個管理學生的威懾手段。有關部門會說,你看,從頂層設計我給你權力了,現在就看你的了。但事實上,有哪個班主任會拿這個當一種管理學生的手段呢?有哪個會去區分性打分?打得了嗎?打得下去嗎?在中國誠信基礎如此的大背景下,你給班主任這個權力無疑是拿班主任的手指去火堆裡撥火!事實這個權力不但不會幫助教師,反倒有可能成為班主任的一個“坑”!

權力其實對於基層一線的老師來說,沒誰想要,老師真正想要的是這個大環境,大背景的稍顯正常。一旦出事,當事人想到的肯定不是你要當初給我這個權力就好了。因為,就是校長力挺你,社會支持你。那又如何呢?此時,當事人面對的已經不是有沒有誰支持的問題了,而是說服不了自己的問題了。太原的那位班主任不是有校長髮文支持嗎?那位班主任過得來嗎?

最近發生的多起師生事件,在這些事件到來時,我們總是下意識、省事地、習慣地把它歸攏為一個口徑的事件看待。所以才會導致相對應的教育問題的密集反思。 同時還常常出現非教育問題卻尋求教育賦能解決的現象。教育事件是個框,什麼沾邊的事都往裡裝,也就往一個牛角里拼命鑽,想鑽出果因,鑽出解道。但事實上,仔細研究後,你會發現,這些事件貌似相似,實則性質各異:有的是偶發事件,有的是心理事件,有的是違法事件,真正歸屬於教育範疇,能在教師賦能範圍裡解決的事件還是不多。所以面對不在教師賦能範圍內的事件統一、省事地歸口,然後依口尋求統解之道,也是有點南轅北轍的。強行歸到教育上來探討,往往會給人切不到痛點的感覺,怎麼說都說不到教師的認同上去。雖然,

好像時時處處都是站在教師這一邊,替教師說話,但教師心裡卻明白這只是嘴皮沒啥實用。比如,偶發事件只能尋求運氣,這類事誰攤上誰倒黴,再好的教育設計也解決不了運氣問題,這類事還會照常發生。解決之道,很簡單:多增添運氣!其實,真沒那麼多微言大義和泣血的吶喊呼籲;心理事件也是教師大多數情況下無能為力的,這裡有很大程度是治病問題,給教師再大的權力也是白搭,越給權力反倒越有可能把教師坑了,僅在教師層面上去探討這類問題的解決,無疑有如買布去染坊,找錯了行當;毆打教師的行為是犯法行為,犯法行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發生,但你不能不因為發生在了校園裡,它就完全僅成為教育問題,它仍然應該按犯法發生去看待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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