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公告,你每月繳交的公積金有大調整↓
具體調整如下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佛山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要求:
從2018年7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2017年度我市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8178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各繳存單位於2018年12月前完成2018年度調整工作。
為什麼要調整
此次調整,是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體現。
公積金提取攻略
平時繳納的公積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用?下面小編送上公積金提取攻略,買房、租房、無房都可以提取!
提取所需資料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
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房產證(購買預售商品房可提供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購房發票;
抵押借款合同(用於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不需提供)。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土地證;
規劃許可證;
結算髮票;
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用於大修自住房需提供)
抵押借款合同(用於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不需提供)。
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房屋租賃合同;
房租發票或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租金繳納證明;
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結婚證。
租賃普通住宅
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房租發票;
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結婚證。
無房提取
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佛山市轄區內的無房產證明。
提取金額
1. 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按租金全額提取。
2. 租賃普通住宅:2018年7月1日起:住房建築面積最高不超過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標準最高不超過35元/月。超出上述標準部份,由個人承擔。
3. 在我市無房產申報提取的:2018年7月1日起:每年可提取額度最高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4. 每次提取,個人明細餘額不低於500元。
辦理地點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2座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南海區南海大道財聯大廈四樓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順德管理部:順德區大良新基一路14號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高明區荷城中山路249號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三水區西南興達路 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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