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條P2P合規檢查清單出爐,如何防範網貸風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據多家媒體報道,近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同時下發的還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下稱“清單”),涉及108項內容,此次合規檢查定於2018年12月底完成。

今年以來,P2P行業面臨爆雷危機,上半年出現停業或清盤等問題的平臺數量高達 460餘家。在嚴監管的大背景下,仍有一些網貸平臺通過超高利率、虛假宣傳信息等吸引投資者。

在行業面臨危機的背景下,如何保護投資者權益?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IDF)副主任沈豔撰文指出,短期至少需要從兩個角度下足功夫。第一,要狠抓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及時、完整、有效。從源頭防範借款人甚至平臺的欺詐風險離不開高質量的信息披露管理。要防止借款人惡意逃廢債甚至平臺惡意倒閉,就要從源頭避免虛假信息充斥平臺,保證投資者對所發放貸款的狀況有及時準確的瞭解。為了使平臺在借款人信息審核方面下功夫,就需要強調“誰發佈信息,誰承擔責任”。一旦發現平臺發佈虛假信息、遺漏重大風險事件或者事項,就應及時懲戒;情節嚴重,損害多方利益、造成惡果的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個角度是儘快建立網絡借貸平臺預警機制。要排查問題平臺和清理整頓期間仍然鋌而走險的平臺,就需要對網貸平臺的經營動向有全面及時的瞭解。研究表明,平臺突然大幅提高投資利率是一條飲鴆止渴的不歸路,一旦平臺的投資利率脫離正常區域一段時間,成為問題平臺的概率就會大增。資金流持續淨流出是平臺的資金端和資產端至少有一邊可能敲響了警鐘;而交易量和正常平臺相差不大、但是借款人數目顯著小的平臺,則要警惕自融傾向。

108条P2P合规检查清单出炉,如何防范网贷风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防範網貸風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by 沈豔

八月以來,這包括8月4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的"允許合規機構繼續經營""條件成熟的機構可按要求申請備案"等九項明確要求;8月8日全國互金整治辦下發的《關於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和8月12日網絡借貸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十項舉措緩釋網絡借貸風險等。這些措施,為市場進一步良性出清提供了指引,也有效緩解了市場的恐慌情緒。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措施實施後,“國家力挺P2P”“國家護盤P2P”的解讀漸起,而一些平臺冒險激進的經營模式大有捲土重來之勢。

近日筆者被一則新聞吸引:“平臺A、B、C、D發展良好”。在六月、七月連續出現問題平臺的情況下,為什麼會專門有自媒體專門宣傳某些平臺好呢?

點開其中一個平臺的頁面,發現一款款投資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回報率”在15%-20%之間;右邊滾動屏上方寫著“大家都在搶”,滾動的是誰在幾分鐘之前已經搶購了多少元的產品。每一個項目下方的“立即搶購”字眼激盪人心,旁邊還有幾個收益頗豐的項目顯示“售罄”,暗示投資人已經錯失了許多良機。

平臺在一些標的利率標註的方式上也充滿“創新”。比如,一項鎖定期為半年的借款標的,年化利率標註為大字寫的10.5%加小字“+9.5%”。如果點擊去看詳細內容,會看到在下一個頁面年化利率直接被標註為20%,對於利率為何要分兩部分寫,沒有任何說明。平臺對於風險的提示,要麼沒有,要麼採用不易發覺的模稜兩可的詞彙。比如一些項目在大大的吸引人的利率旁寫著小字“預期年回報率”,再加上一個小問號。點開問號會看見“預期年回報率並不一定等於實際的回報率”這樣一句貌似安全無害的話——不一定等於,似乎也可以解讀為實際回報率可能更高呢。

具體項目說明中,多處強調的是項目安全,可以“安心投資”。而點開已有的項目信息,發現所有借款人的風險評級都是AAAA;風控信息一欄則顯示,對於所有借款人,平臺都已經在“身份認證、實地調查、手機認證、信用報告、電話詳單、網查報告和通話詳單等方面做足了功課。

但是點開同類項目的歷史,可以看到大約兩三天前,類似的三個月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回報率在7.5%左右,最近這兩天才驟升到17%左右。

點開另一家“運營良好”的平臺,看到的是類似情形:大部分理財產品的“參考年化收益率”都在15%左右,但還有少量標的,收益率高達28%。

這些“運營良好”的平臺對項目的宣傳存在不少疑問。例如,如果網絡借貸平臺真正作為純粹的信息中介來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那麼平臺要給投資人三個月理財產品的年化預期回報率提高十個百分點,就意味著借款人願意支付至少高出十個百分點的利息。由於監管部門對於借款人年化利率已經給出了36%的上限,借款人突然增加的這10%的借款利率,還能保證借款的年化利率在36%以下嗎?另外,平臺顯示的借款人借款目的常常是經營用途,期限也在一年左右。借款人從自己的經營項目中獲得的年化收益至少要在35%以上,借款才可能是理性選擇。但是借款身份證顯示的地區大多是中西部農村地區,平臺是怎麼評估出這些沒有徵信記錄的借款人的風險評級是AAAA的呢?

帶著這些疑問,筆者查看了這些平臺近期的現金流。其中有兩個平臺查不到相關信息;而另外兩個,在過去兩個月一直都處於資金淨流出狀態,但是最近一週,由於這些對投資人帶有高度誘惑的項目的出現,資金淨流出的態勢確實有趨緩的態勢。

這就可以理解了:由於種種原因導致目前網絡借貸市場良莠不齊,不少平臺都是實質上的信用中介,設有資金池。那麼,當市場情緒變差、更多投資人抽資、平臺流動性變緊的時候,為了扭轉資金淨流出的頹勢,平臺傾向於鋌而走險,選擇更高的投資利率,意圖吸引更多新的投資人,讓資金端充盈起來。如果最終平臺終究不能持續,最後跑路、清盤,那也是投資人自找的:項目已經提示,“預期年化收益率、參考年化收益率”並不一定就是實際的回報率;但是實際投資率不僅可能低於許諾的接近20%的數,甚至可能為負、直至吞掉投資人本金的事兒,在這些信息披露中就都沒有涉及了。

看著那些投資率畸高的項目,還真的不斷滿標,不由得讓人心生慨嘆:監管部門在前方撲火,而稍微消停的後方,卻又有人在點火了;若不採取措施,火勢可能蔓延,因為總有投資者為這些平臺提供了足夠的原料。為什麼一些投資者偏向虎山行?除了投資者教育不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投資者相信平臺的項目信息是真實、準確的。

看起來,要讓經營模式不可持續的平臺良性退出,實現保護投資者權益、防患於未然,短期至少需要從兩個角度下足功夫。第一,十項舉措中的第二條提出要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筆者認為要狠抓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及時、完整、有效。從源頭防範借款人甚至平臺的欺詐風險離不開高質量的信息披露管理。歐美等國都十分重視網絡借貸平臺的信息披露,例如,在美國,如果P2P平臺的信息披露不能滿足要求將會被勒令停業;直到滿足美國證監會(SEC)規定的條件並審核獲得通過後,P2P 平臺才可能重新開張。

要防止借款人惡意逃廢債甚至平臺惡意倒閉,就要從源頭避免虛假信息充斥平臺,保證投資者對所發放貸款的狀況有及時準確的瞭解。為了使平臺在借款人信息審核方面下功夫,就需要強調“誰發佈信息,誰承擔責任”。一旦發現平臺發佈虛假信息、遺漏重大風險事件或者事項,就應及時懲戒;情節嚴重,損害多方利益、造成惡果的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個角度是儘快建立網絡借貸平臺預警機制。要排查問題平臺和清理整頓期間仍然鋌而走險的平臺,就需要對網貸平臺的經營動向有全面及時的瞭解。根據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可以將平臺一些關鍵指標按照從高到低順序排列,劃定上下正常域和問題區域,然後觀察平臺關鍵指標出離正常區域的時長和次數。例如,可以特別關注的指標包括平臺的投資利率是否突然發生劇烈變動、資金流是否突然出現持續大額流出、借款人數目是否顯著變少等。研究表明,平臺突然大幅提高投資利率是一條飲鴆止渴的不歸路,一旦平臺的投資利率脫離正常區域一段時間,成為問題平臺的概率就會大增。資金流持續淨流出是平臺的資金端和資產端至少有一邊可能敲響了警鐘;而交易量和正常平臺相差不大、但是借款人數目顯著小的平臺,則要警惕自融傾向。

最後還有想對投資人說的話:當你計算人家的利息的時候,要防範別人想的是你的本金。高收益零風險的理財產品基本等於免費的霸王餐。而霸王餐,恐怕是隻有霸王才能吃的。108條P2P合規檢查清單出爐,如何防範網貸風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08条P2P合规检查清单出炉,如何防范网贷风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5年10月,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等機構發起的“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致力於開展金融科技、普惠金融、金融改革等領域的學術研究,向社會提供權威的科研成果,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服務於金融行業的發展和監管。

中心主任由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黃益平教授擔任,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王海明、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黃卓、沈豔擔任副主任。自成立以來,中心研究人員已經獨立或聯合開發、發佈了四個數字金融方面的指數,開展了26個研究項目,並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和政策報告。目前中心有二十二名全職、兼職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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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成立於2008年4月12日,是中國最具影響力的非官方、非營利性金融專業智庫平臺,專注於經濟金融領域的政策研究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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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40每年召開雙週圓桌會議、金融四十人年會、國際學術交流研討會等百餘場閉門研討會,開展課題研究近30項,出版週報、月報、要報、《新金融評論》以及經濟、金融類專著共計100餘冊,受到決策層領導重視和經濟金融界人士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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