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區2018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大足區2018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3-07 16:33:06

大足區2018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整體素質,加快大足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人員8名,具體崗位詳見《大足區2018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範圍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自願在我區服務5週年及以上,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4.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前一日;

5.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6.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大足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招考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本次考核招聘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0日下午5:00止。報名人員將《大足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填寫好,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上報名的需資格現場確認。資格現場確認: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學習學科成績表)等原件,同時提供複印件。要求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為2018年3月21-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資格現場確認地點為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樓109室)。

2.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及提供的資料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及提供的資料一致。

各崗位報名人數及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於2018年3月23日在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bj.dazu.gov.cn)上公佈。

五、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核環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核。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考核時間及地點:考核時間暫定於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體時間及地點見面試准考證,面試准考證於資格現場確認或現場報名時領取。 

考核採取專業知識測試、業務能力操作、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考核中形成競爭的崗位,採用量化計分方式,分值為100分。考核成績低於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後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成績均採取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面兩位小數。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學歷、最高學歷所學科目可量化的平均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要求, 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應於2018年7月31日前按規定時間把個人檔案、政審證明和畢業證、學位證複印件等資料交到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樓109室),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並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同時,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應於考察時提供勞動合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核成績、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bj.dazu.gov.cn)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後,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聘用人員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相關事宜,未滿服務期的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8年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結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 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在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和發佈,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 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1chui.cn/a/pinpai/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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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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