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億歐元!歐盟爲何對谷歌施以重罰?

在“如何限制互聯網托拉斯”這個領域,歐盟一直走在全世界的前列。今年5月,他們剛剛推出了被稱為“最嚴數據法”的《歐盟數據保護通用條例》(簡稱GDRP)。

43億歐元!歐盟為何對谷歌施以重罰?

如今,在GDRP餘波未平之際,歐盟又對互聯網巨頭Google下了重手,開出了一張43億歐元(約合50億美元)的罰單。即使是財大氣粗的Google,面對這份罰單也足以傷筋動骨了。那麼,歐盟為什麼會對Google施以重罰呢?

歐盟與Google的鬥爭

其實這已經不是歐盟第一次想Google出示罰單了,去年夏天,歐盟就曾以Google“濫用市場指導地位”為由,向其開出了一張24.2億歐元的罰單,創造了當時歐盟出示最高額罰單的記錄。在此之前歐盟向大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是2009年向英特爾開出的10.6億歐元罰單。

去年夏天的那次反壟斷調查中,歐盟官員裁定Google濫用其市場地位,在搜索結果的頂端推廣自己的購物比較服務。谷歌的搜索結果會推薦谷歌購物相關產品的圖片和價格,旁邊有商店的名字,甚至還可以查看評分。

通俗點解釋,就是歐盟認為Google利用自己在網絡搜索領域近乎壟斷的地位,不公平地將客戶引流到Google自己的電商服務上去。

43億歐元!歐盟為何對谷歌施以重罰?

而這次裁定的原因,則是歐盟認定Google在濫用Android系統的市場統治地位,內置自家的搜索引擎及其他 App,涉嫌壟斷。

眾所周知,在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市場Google並未形成壟斷,他們還有iOS這個強大的對手。但是歐盟認為,Android市場份額巨大,Google以此裹挾合作伙伴,在他們生產的設備上必須默認搭載Google搜索引擎和Chrome瀏覽器App。

除了鉅額罰款之外,Google還被要求解除與手機制造商之間的強制協議。也就是說,未來Android手機可能不會再內置太多Google自家App了。

歐盟的“反互聯網托拉斯”歷史

其實,歐盟在反對互聯網巨頭形成壟斷這條路上一直走在全球前列。

今年5月,經歷了震驚全球的Facebook“洩密門”,歐盟推出了被稱為“時尚最嚴”數據保護法案的GDRP。通俗點解釋,就是今後互聯網公司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數據都要被監管,無論這個數據是在哪兒產生的。

這份保護令引起了全世界互聯網公司的震動,不少從業者認為,根據GDRP的要求,處理個人數據必須有合法理由和方式,但是對於“合法”的定義卻過於嚴苛了。

一時間,幾乎所有歐盟範圍內的互聯網使用者,郵箱裡都塞滿了來自大大小小互聯網公司寄來的事無鉅細的新隱私保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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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隱私保護,歐盟在針對互聯網巨頭的反壟斷領域也是動作頻頻,而且向來出手非常重。

2008年微軟拒絕與競爭對手分享Windows關鍵代碼,並將操作系統與IE瀏覽器捆綁銷售,被罰款8.99億美元。2009年,英特爾向客戶提供芯片折扣,以打壓競爭對手,被歐盟處以10.6億歐元罰單。2015年高通被指控降價出售芯片打壓競爭對手,被罰款12億美元。

其實,以上很多方面的案例在國內都非常普遍,大家似乎都已經習以為常。但是這恰恰說明了,我們在互聯網行業隱私保護以及反壟斷方面做得還遠遠不夠。希望國內企業能從Google的遭遇中吸取到經驗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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