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後,土地要收回重分?!

十年后,土地要收回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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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沒有確權之前,由於沒有明確農民對土地的相對權利,農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土地確權後,咱農民的權益確實得到了保障,但有不少朋友關心土地承包年限,紛紛詢問2028年到了土地的承包年限,會不會被國家收回?

十年后,土地要收回重分?!

▶土地確權後有沒有承包年限?

這事說來話長,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通知》,明確提出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自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一直到2028年。

而土地確權有個重要作用,就是穩定原有的承包關係,承包年限依舊不變,還是到2028年。說白了土地確權就是把土地印上你的名字,成為你的財產。

至於下一輪承包年限能有多久,根據2015年11月2日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相信在2028年之前,會出臺下一輪土地承包年限。

十年后,土地要收回重分?!

▶土地承包期滿國家會收回嗎?

相信有的朋友要擔心了:要是2028年重新制定承包年限,土地會被國家收回嗎?

對於這一點,咱們這麼分析:土地確權,國家耗時5年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然後就用到2028年?就用10年?

所以,到了2028年國家應該是不會收回土地的,對於確權的土地應該連地塊都不會改變。你想,土地確權證把土地邊界測繪的清清楚楚,到了2028年再打亂重分,就要重新測繪,豈不是又要做一整套土地確權?

所以,這點不用擔心,家裡的地應該還可以種很多年。另外土地確權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大家一定要重視!

十年后,土地要收回重分?!

農村土地熱門話題

問題:徵地補償款應該咋分,有沒有明確的說法?

答:根據《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第24條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此外,對於被徵收承包地,還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①徵收農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體預留一部分給失地農民繳納的社保,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民;

②徵收非農民承包的其他集體土地,土地補償費分配給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分配。

問題:土地承包經營權家人能共享嗎?

答: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應以二輪土地承包時家庭實際人口為基礎,已死亡或戶口遷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學生、現役軍人等)應在備註欄標註清楚。二輪承包到現在,承包戶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家庭成員,一併作為共有人進行登記,並在備註欄標註。"與戶主關係"欄按照國家規範填寫,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問題:農轉非,承包地會被回收嗎?

答:根據國發〔2014〕25號文件精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願,願意交回的不予確權登記,不願意交回的應予確權登記。

問題:土地確權中,家裡有人過世會有影響嗎?

答:①土地承包經營主體是戶,在承包期內,按“生不補、死不退,原戶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更換承包土地共有人”進行登記。

②屬於原戶主單獨居住(無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應交回集體處理。

③承包農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確權登記。所收回土地納入集體機動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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