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三權」開始試點,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所謂土地“三權”指的是:農民在土地確權以後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民之大事,不容馬虎。

農村土地“三權”開始試點,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違法調整農戶承包地,也就是說:村和個人現有的土地都不能私自動地,調整,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農村土地“三權”開始試點,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多渠道籌措資金,開展土地承包權自願有償退出試點。

農村土地“三權”開始試點,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農民有所有權,對個人和主體又對外承包權,但是不能私自“動地”,現在的地就是現在的地了,那分到好地的農民心裡高高興興。地不好的,難種的地,國家會怎樣處理呢?彆著急!

農村土地“三權”開始試點,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國家將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對土地有異議的,可以到有關部門反映相關問題,聽取農民意見,現實存在的問題,妥善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農村土地“三權”開始試點,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時代已過!

對於此事大家怎樣看,大家一起諫言獻策。為我們的新農村一起加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