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事業單位公基政治知識: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是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是無產階級政黨、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根本組織原則。它規定了國家和人民、權力機關和其他機關、中央和地方的正確關係,是勝利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保證。下面我們就民主集中制的憲法表述來分析民主集中制的內涵。

我國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從中我們可以作出如下解讀:首先,按照人民主權原則,國家的主人是人民,即人民是國家權力的享有者,所以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但是人民的基數過於龐大,直接民主讓全民直接管理國家難免會造成混亂,所以人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組成相應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而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我國的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莊嚴的行使權力。這就是民主集中的前階段,通過民主的方式將權力集中到人民大表大會,也即“民主的基礎上集中”。其次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其他國家機關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各級人大是本級國家機關的核心,每一級別的行政機關(政府及其部門)、監察機關(監察委員會)、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都由其同級人大選舉和任命產生,而且權力的行使不能任性,這些機關在行使職權中都要向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就相當於每年開全國人大會議的時候,國務院總理代表國務院做政府工作報告,最高法院院長做審判工作報告,最高檢察院做檢查工作報告……這都是接受人大監督的表現。這就是民主集中的後階段,人大作為權力機關,產生、監督其他同級機關,也即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最後,反應到中央和地方來就是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這就是為何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遵循單一制,中央和地方有明確的職權劃分,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在大政方針的步調上地方與中央要一致,保證政令統一,但為了防止管得過緊、統的過死,所以也強調地方根據其實際情況開展一定的自治,以便調動地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例題1:(多選)下列關於民主集中制說法不正確的有( )

A.民主集中制是我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之一

B.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集中行使國家權力,不受監督

C.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D.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民主集中制

【答案】BD。解析:結合全文A、C是民主集中制的正確表述。B項,人民大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行使國家權力,但人民大表大會的權力是來源於人民的,所以人民代表大會要受到人民的監督,錯誤。D項,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單一制,而非民主集中制,錯誤。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D。通過此題可以發現民主集中制的命題基本以概念的考查為主,把握好這些要點,基本就能應對題目從而取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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