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的途徑、方法!

你知道嗎?全國範圍內超過三分之一的承包農地正在參與流轉。這一狀況不僅極大地改變了既往的農業經營模式,也對農民生產生活和農村社會結構產生著深遠的影響。

土地是農業的根本,土地流轉有哪些途徑?

承包地流轉的原因

土地流轉的途徑、方法!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農村中大多數的農戶的生產經營並不主要侷限在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農戶中非農戶、兼業戶的比例越來越多,農村勞動力也大量外出流動就業,農民在本地的受僱務工和非農經營活動也在增加。農戶會根據自家的農業生產資源、勞動力和家庭成員的狀況適當安排生計,最大程度地滿足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農戶承包土地的流轉的比較多地出現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一些農戶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非農就業,沒有能力同時兼顧土地的農業種植,也有一些農戶由於家庭人口較多,耕地不足,於是出現自發的土地流轉。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各種農產品的需求也不斷豐富,一些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以及新品種新技術的採用,都對農業生產技術提出新的要求,土地的流轉機制和利用方式也出現了許多形式。

近10年來,農村土地流轉的速度加快,各種不同流轉方式推陳出新。報告認為,一方面固然與工商資本加速進入鄉村租地的因素有關,另一方面也有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動不無關係。

但是,農戶經營農業的收入佔家庭收入的比重越來越低,年輕的青壯年勞動力幾乎都放棄種地,外出務工經商,尋求非農經濟活動收入,也是促使土地流轉加速的重要因素。

 

據農業部公佈的數據,2016年中國農村的農地有35%的比例發生了流轉,與之相伴的是農業經營收入在農民家庭收入的比重已經下降到不足三分之一。

報告提到,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比例的迅速增加,也看到農民家庭收入中來自於農業經營收入的比例在不斷降低。實際上,農戶只靠自家的小規模的農業資源經營生產獲取農業收入已經遠不足於支撐家庭的正常消費水平,因此,進城務工或通過轉租進其他農戶土地進行農業生產就成為越來越普遍的現象。

另一方面,也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工商資本和農村地區一些富裕的農戶通過流轉普通農戶的農地。通過加大資本投入進行現代農業規模化集約經營,通過經營高附加值的效益農業或者通過規模化種植糧食等大宗農產品帶來的利潤集中提高農業經營效率,獲得較高的收入。

農村土地流轉的四種類型

土地流轉的途徑、方法!

目前的農地流轉大體上呈現出四種類型:第一,自發的小規模流轉(從幾分地到一二十畝,分散);第二,從前者中慢慢湧現出來的較成規模的流轉(從數十畝至上百畝,或分散或集中);第三,流轉大戶(數百畝乃至上千畝的集中式大規模流轉);第四,工商資本下鄉大規模流轉土地。

在類型不同之際,這四種模式還具備不同特點:

第一,佔有最大比重的農戶間自生自發的小規模農地流轉。內生於鄉村社會,受熟人社會規範約束,不會造成土地剝奪和土地破壞,也不會導致非糧化非農化風險和其它社會風險,基本能夠保證流轉雙方的權益,有利於村莊和農戶增加收入和減少貧困。

土地流轉的途徑、方法!

第二,部分農戶依靠自身體力或種養技術,經由小規模農地流轉,逐漸擴大轉入土地規模,脫穎而出,形成一種新的具有生命力的流轉類型。

這一類型的流轉一方面仍受鄉村熟人社會規範約束,另一方面注重技術、市場和經營,轉入農戶收入有保障,有能力支付較高流轉價格,乃至提供一定僱工機會。

流轉無論對涉及農戶還是對整個村莊發展都有利,對村莊和農戶減少貧困有正面作用,所以應予大力提倡、鼓勵和支持。

第三,農地大規模集中流轉。無論流轉主體是本土人員,還是外來工商資本,都存在較大社會風險和不確定性,應予充分關注和嚴加規範。

第四,要防止地方政策的跑偏,防止改革舉措被基層利益團體扭曲利用。不同的政策取向和舉措會產生不同的指向作用,政策鼓勵農地適度集中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基層民眾提供了一個結構性的發展機會和條件,但究竟何為適度規模、要鼓勵什麼樣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該在因地制宜和尊重差異的前提下,經過審慎思考和實踐檢驗,形成符合事實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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