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證券稱無託管責任和義務 已上報監管部門

8月8日,《每日經濟新聞》對深圳前海中精國投股權基金(以下簡稱:中精國投)旗下票據私募基金產品兌付逾期一事作出了多篇深度調查報道,記者發現,目前中精國投旗下全部票據私募基金產品兌付逾期。在當日,中國基金業協會也公佈了最新的擬失聯私募機構名單,其中就有中精國投。

現在的問題是:票據私募基金的資金為何被挪用來炒股,難道背後沒有任何監管嗎?作為該私募基金託管方的恆豐銀行以及服務機構的太平洋證券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昨日(8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得到了來自太平洋證券的正式回應。

恆豐銀行:不負責風險管理和審核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中精國投旗下託管在恆豐銀行的私募基金產品賬戶中,剩餘資金總計291萬元,目前已經被實施凍結。同一家私募基金公司,旗下多隻票據私募基金產品為何陸續違約?而作為託管銀行的恆豐銀行以及服務機構的太平洋證券在此次事件中又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和義務呢?

《中精盛盈票據私募基金》的基金合同顯示,基金的託管人為恆豐銀行,同時基金合同也明確了託管人的義務,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監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並立即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另外發現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也應當立即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

對票據類私募產品來說,託管方恆豐銀行只對資金投向進行監管,託管賬戶資金劃款必須投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而之前外灘控股集團金融中心總經理董琳表示,當時中精國投旗下私募基金的資金已按照正常程序打給了保理公司,保理公司把錢打給了貿易公司,這符合流程。對此有私募人士表示,從中精國投的情況看,託管行只能確保中精國投的資金確實投向約定保理公司,不可能再向下穿透監督到保理公司的投資動向,而最終保理公司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作為託管銀行的恆豐銀行是否核實過合同和底層資產呢?恆豐銀行託管部的張騰曾向投資者表示,他們不承擔核實底層資產的義務,他們是根據基金公司給予的合同和指令進行劃款。他還表示,仔細看合同上託管人職責部分,除非託管行是銀行票據貼現方,否則都不會去核實底層資產。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合同也顯示,託管人不負責委託資產的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不承擔對委託資產所投資項目(或標的)的審核義務。

太平洋證券:已上報監管部門

而作為私募基金的服務機構,太平洋證券的職責又是什麼呢?根據基金合同,太平洋證券受基金管理人委託,代為辦理私募基金份額登記業務並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同時委託辦理私募基金份額註冊登記業務。

另外由太平洋證券開立的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主要用於統一歸集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向投資者分配收益、給付贖回款項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等,確保資金原路返還。其中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是指由募集機構歸集的,在投資者資金賬戶與私募基金財產賬戶或託管資金賬戶之間劃轉的往來資金,而太平洋證券是受基金聘請對募集賬戶進行賬戶監督。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書面形式採訪了太平洋證券。8月9日,太平洋證券正式作出回應表示,首先太平洋證券不是中精國投私募基金旗下產品的託管人,太平洋證券僅是基金管理人中精國投聘用的私募產品服務商,主要負責份額登記等工作,對該產品沒有託管責任和義務。其次是太平洋證券作為該產品的服務商,主要負責份額登記等工作,不清楚該產品的具體資金流向;第三是作為該產品的服務商,公司已向多名來諮詢的投資人作出解釋,並已將該事項向監管部門上報,希望各方能夠通力合作,共同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太平洋证券称无托管责任和义务 已上报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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