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動態:不忘初心勤奉獻 春風化雨促和諧——烏拉特中旗2018年上半年人民調解工作紀實

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諸暨楓橋幹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習近平總書記分別在2003年、2013年兩次作重要批示,要求本著珍惜“楓橋經驗”,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始終是政法戰線的一面光輝旗幟,深入學習推廣楓橋經驗,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現實要求。

工作動態:不忘初心勤奉獻 春風化雨促和諧——烏拉特中旗2018年上半年人民調解工作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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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動態:不忘初心勤奉獻 春風化雨促和諧——烏拉特中旗2018年上半年人民調解工作紀實

自治區司法廳“楓橋經驗”座談會後,為把握和傳承“楓橋經驗”精髓,烏拉特中旗司法局組織開展了“楓橋經驗”系列學習教育活動。一是組織全旗專兼職人民調解員多次召開了“楓橋經驗”專題學習討論會議,專題研討其精神實質。二是著眼於人民調解“最前哨”和“治末病”作用,創新組織方式,成立了全旗綜合性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是圍繞全旗中心工作,主動融入全旗社會治理大工作格局,構建起覆蓋城鄉和各行業間的人民調解工作體系,部門聯動、上下聯動,用真心和真誠團結人民群眾,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定。今年以來,全旗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共調解矛盾糾紛489起,涉及金額84.2萬元。特別是我旗綜合性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三個月以來,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5起,調解成功15起,調解成功率100%,涉及金額11.06萬元,其中司法確認4起,接待群眾諮詢35起。下面,讓我們從近期4起典型案例來追尋綜調委的“調解足跡”:

【草場分化現難題 聯合調解顯神威】

溫更鎮牧民賈某與楊某於2015年因分戶分草場發生糾紛,楊某先後圍封了3次賈某出行的路,導致賈某無法從承包草場上出行,沒有辦法從外界往家裡拉煤、送飼料、買米麵等,給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其中賈某與楊某還是婆媳關係。賈某通過嘎查委領導多次與楊某交涉,但楊某堅決不同意解開圍封的網圍欄門,賈某一氣之下要強行解開被圍封的網圍欄門。就在雙方矛盾愈演愈烈有可能發生肢體衝突時,溫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旗綜調委介入調解。

調解員第一時間向雙方當事人所屬嘎查委和雙方當事人瞭解糾紛發生原因,為順利化解這起糾紛,旗綜調委和溫更鎮調委會創新調解方法,抓住親情血濃於水這一突破點打“親情牌”。經過多日調解,最終楊某同意解開圍封的網圍欄門,賈某也同意讓給楊某500畝草場,雙方當場握手言和。

一起沉積長達三年的草場糾紛在溫更鎮調委會和旗綜調委的努力下得到圓滿解決,困擾嘎查委和鎮政府多年的“一道坎兒”終於清除,遼闊的草原也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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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破裂淹民房 人民調解來幫忙】

近日,一起因自來水廠供水主管道破裂導致村民房屋受損的糾紛在綜調委調解員的認真調查和耐心調解下得到了圓滿解決。看到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調解員終於如釋重負地露出了笑容。

2017年10月11日,因自來水廠供水主管道破裂,地溝積水導致梁某某、徐某某位於烏拉特中旗移民村海東郊街坊的住房被水淹,房屋出現破裂。梁某某、徐某某主動聯繫旗綜調委要求介入解決。

綜調委第一時間組織調解員多次深入到被淹房屋及房屋周邊進行了調查瞭解,調解員彙總情況後,及時聯繫梁某某和徐某某以及自來水廠雙方進行了溝通和協商。經過歷時幾天的調解,自來水廠最終同意一次性賠償徐某某、梁某某40000元整,並免除徐某某、梁某某位於移民村海東郊街坊住房10年的生活用水水費,徐某某、梁某某也同意自行修繕受損房屋。

至此,一起因水管破裂引起的財物損害糾紛得到圓滿化解,村民的權益依法得到維護,廣大群眾拍手稱讚。

旗綜合性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還積極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配合,成功調解了多起與廣大農牧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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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摔傷矛盾起 冷靜調解皆滿意】

近日,烏拉特中旗綜合性調解委員會接到旗人民醫院人民調解申請書,稱該院重症監護室患者朱某在自行下地行走時,突發頭暈暈倒在地,導致右側第5-9肋骨骨折。患者家屬對醫院的診治行為及服務態度不予認可。院方申請綜調委介入調解。

接到調解申請後,綜調委調解員第一時間趕到醫院,立刻和患方進行溝通。綜調委工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為患方做了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經過勸導,患方終於同意院外調解。

第二天上午,朱某委託其親屬崔某與院方共同來到綜調委接受調解。綜調委考慮到朱某行動不便及時派人到醫院,當面讓患者朱某親自簽署委託書及調解申請書。調解員本著公平公正和情、理、法共融的原則,引導雙方求同存異,最終院方同意免除朱某全部住院費用,並賠償朱某11000元。

這起醫患糾紛是我旗綜合性專業調委會成立以來調解的首起案例,也是對“政府搭臺、各方參與、專業調解、調賠結合”的人民調解新模式的最好詮釋,真正發揮了綜調委化解矛盾糾紛的防火牆、減震器、隔離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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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受傷誰來管 依法調解促和諧】

2018年3月6日下午,我旗某幼兒園老師和保育員組織幼兒在園內活動,其中一名幼兒在園內軟區草坪操場上進行皮輪滾筒平衡訓練時,不慎踩空滑落,手肘部著地疼痛難忍。受傷幼兒家屬得知此事後,認為幼兒園沒有盡到照管義務,要求園方賠償醫藥費、陪護費及營養費若干,幼兒園負責人則認為自己只能承擔一部分責任。雙方爭執不下,就此向綜調委申請調解。

綜調委在接到調解申請後高度重視,採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由兩名調解員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深入交流,在瞭解雙方的訴求與疑慮後,將雙方請到一起進行溝通協調。期間,綜調委還與旗教育局、醫院等相關部門召開了聯席座談會。調解員一方面有理有據地勸說受傷幼兒家屬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另一方面讓幼兒園負責人明白孩子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園方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經過綜調委多日調解,幼兒園最終同意賠償受傷幼兒醫療費、後續治療費、陪護費、退學費(保教費、伙食費)、營養費等費用共計20000元整,糾紛得到順利解決。

像這樣的與廣大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人民調解案例,每天都在旗綜調委上演著。我旗人民調解工作取得的成績,離不開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離不開相關單位的密切配合和幫助,更離不開廣大人民調解員的辛勤付出,他們憑藉著自己滿腔真心為民的熱情和在實踐中積累的調解技巧,為廣大群眾解決了一個又一個的“難題”,真正做到了“法律惠民”。

下一步,我旗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將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圍繞旗委、政府中心工作,進一步發揮調解優勢,在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中貢獻力量。堅持源頭預防、抓早抓小、應調盡調,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按照“哪裡有人群,哪裡就有調解組織;哪裡有矛盾,哪裡就有調解工作”的要求,全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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