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記:足協判罰讓人奇怪,登巴-巴也應該受罰

北京時間8月10日,中國足協官方宣佈對長春亞泰球員張力停賽6場,罰款4.2萬元。申花外援登巴-巴則沒有受罰,對此《足球報》記者肖良志在個人微博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名记:足协判罚让人奇怪,登巴-巴也应该受罚

肖良志在個人微博上寫道:

1、中國足協調查的是“張力是否對登巴巴有種族歧視”行為,結果是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證明張力對登巴巴進行了種族歧視,在這種情況下,足協紀律委員會用第49條和第55條定性張力干擾比賽被停賽6場。第49條是認定惡劣社會影響,第55條裡沒有干擾比賽的條款,他們用的應該是這一條裡的第六款:(六)使用無禮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及動作。我認為紀律委員會的律師們使用條款不當,因為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第55條第六款應該更適用於登巴巴,比如登巴巴對張力掐脖子、做割喉動作。

2、弔詭的是,張力受到了處罰,登巴巴沒事。如果非要按照干擾比賽處罰,兩個人都應該被罰才是。

此前,登巴-巴曾表示張力對他有種族歧視言論。但是在和張力的衝突過程,登巴巴也有一些情緒失控的行為,比如掐脖子和割喉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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