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農商行不良率突升 有先天不足也有歷史包袱

部分農商行不良率突升 有先天不足也有歷史包袱

7月份,對於部分準備上市的農商行來說十分不平靜。7月2日,青島農商行在上會前夜被證監會取消上會審核;7月9日,浙江紹興瑞豐農商行也在上會前夜被“暫停”,市場認為這多與其資產質量問題有關。

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貴陽農商行2017年末的不良貸款率由年初的4.13%飆升至19.54%,撥備覆蓋率從161.25%下降至34.15%,資本充足率由11.77%變為0.91%,後兩者均大幅低於監管指標。此外,山西侯馬農商行、山東鄒平農商行、山東壽光農商行等多家機構也被指出不良貸款率大幅上升。

因資產質量下滑、不良貸款率高企,部分農商行再次被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那麼,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究竟有哪些?

據記者瞭解,就目前已暴露的部分農商行資產質量問題來看,其原因既有“先天不足”也有“歷史包袱”,同時還與近期“統一不良貸款劃定範圍”的監管要求有關,這讓農商行之前未被劃入不良貸款的隱性風險提前、充分暴露。因此,應理性看待部分農商行資產質量下滑,對此既要高度重視,又不應過度渲染恐慌情緒。

農商行不良貸款高企的直接原因是監管統計口徑調整。此前,部分商業銀行沒有將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全部列為不良貸款,由此造成各家銀行認定不良貸款的標準存在差異,進而導致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偏離度過大,無法準確識別風險。

為了真實反映資產質量,監管層新近要求在貸款“五級分類”統計中,銀行需將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至少計入“次級”。所謂“五級分類”,即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5類,後3類屬於不良貸款。對於此前未執行此要求的農商行等小型銀行來說,不良貸款劃定範圍擴大了。

因此,部分農商行不良貸款高企並非其資產質量出現了“迅速惡化”,而是根據監管要求將充分暴露風險,從長期看有利於農商行的經營改善與轉型。

但值得注意的是,監管統計變化這一“外因”並不能掩蓋農商行長期存在的經營難題,其不良率高企的“內因”更值得深思。

首先,我國農商行長期以來存在“先天不足”和“歷史包袱”。從歷史維度看,我國農商行發展前後經歷了農信社、向農合行農商行改制、農商行市場化轉型3個階段,在此過程中,原有不良資產並未得到充分化解。

其次,農商行市場空間有限,業務模式單一。農商行的成立初衷,就是立足農村、服務縣域經濟,但這也造成其貸款投放的行業集中度較高。記者曾赴多地的農商行調研採訪,發現其貸款多投向當地的製造業、農林牧漁業,區域集中、行業集中。這兩個行業近年來信用風險上升,導致農商行的資產質量會相應產生較大波動。

再次,部分農商行的公司治理結構有待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存在缺陷。

那麼,在認清農商行經營現狀與困境的同時,應如何謀求發展?業內專家認為可從以下3方面入手。

一是進一步豐富金融產品,改變過度依賴資產擴張的外延式增長模式。具體來看,農商行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發展“商行+投行”投貸聯動模式,做精做優投行業務、資管業務,為轄內中小微企業提供涵蓋融資、債券承分銷、財富管理、支付結算等一站式服務,從而緩解農商行的資產端、負債端壓力。

二是適時引入市場資本,一方面緩解業務擴張帶來的資本金壓力,一方面通過資本化運作優化公司治理結構。

三是摒棄同質化競爭,探索自身的差異化、特色化經營優勢。繼續深耕本土、服務中小微企業,同時著力探索零售業務創新,融入當地居民、商戶生活,搭建更多的金融服務場景,推進刷卡消費、個人理財、資金結算等業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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