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浦北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推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持續發揮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壓緊壓實脫貧攻堅責任,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平睦鎮富足村委會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及村婦聯主席黃英章吃拿卡要問題。2014年3月,平睦鎮富足村委會在協助鎮政府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安排農村危改補助指標有失公平,對不符合條件的村民楊明芬、黎宗清申請危改補助審核把關不嚴,將該兩戶的相關材料逐級上報並獲得批准,致使他們違規獲得危改補助各17000元。此外,黃英章在明知楊明芬和黎宗清已交清社會撫養費的情況下,仍以此為由索取楊明芬和黎宗清各5000元。2018年5月,村黨支部書記黎序海、村委會主任胡日東、文書兼民兵營長黎序平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英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縣危改辦追繳楊明芬和黎宗清兩戶的違規所得,黃英章違紀所得10000元已退繳。

二、白石水鎮五黃村委會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不符合條件的村民違規獲得農村低保補助問題。2014年7月,白石水鎮五黃村元嶺隊村民梁德欽因生活困難向村委申請農村低保補助,並於同年12月獲批。2016年9月起,梁德欽戶生活好轉,家庭經濟收入已超過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不再符合農村低保補助領取條件,但該村黨支部書記黃雪梅、村委會現主任黃福海、原主任梁君海、婦聯主席馬菊華等4人在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中,不認真開展入戶核查,未能及時發現並報停該戶農村低保待遇,致使其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違規領取農村低保補助共9720元。2018年6月,黃福海、梁君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雪梅、馬菊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梁德欽的違規所得已退繳。

三、泉水鎮舊州村黨委書記巫顯洪利用職務之便套取水庫管護員工資問題。2016年11月,巫顯洪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其兒子巫東海外出務工,不能正確履行水庫管護員工作職責的情況下,仍推薦其為舊州村委雙角嶺水庫管護員,致使巫東海不在崗卻自2017年5月至8月違規領取農田灌溉水庫管護員工資共4000元。2018年6月,巫顯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由鎮水利站追繳巫東海的違規所得。

四、官垌鎮龍地村委會主任彭士勇、團支部書記彭承海在開展低保動態管理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17年4月至5月,官垌鎮龍地村委會龍口坡村低保人員彭德彬、湴田村低保人員彭家武相繼去世,彭士勇、彭承海作為具體負責這兩個村低保工作的村幹部,執行低保動態管理工作不到位,明知低保人員已故,卻沒有及時上報並辦理停保手續,致使彭德彬、彭家武的低保補助分別繼續發放至2018年3月、2018年5月。2018年6月,彭士勇、彭承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江城街道塘勝村委會文書寧家芳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不符合條件的村民違規獲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問題。2015年,江城街道塘勝村委會在審核該村村民高世聰、高永俊、寧紹錦、寧國勤等4戶農戶的農村危房改造申請材料過程中,沒有認真對照政策核實申報條件,村委會時任主任寧家芳在明知上述四戶家庭均有穩固住房的前提下,仍然同意通過申請並逐級上報,致使他們4戶違規獲得危改補助共71800元。2018年6月, 寧家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由縣住建部門追繳以上4戶村民的違規所得。

上述5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縣少數黨員幹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仍然存在優親厚友、吃拿卡要以及工作不實、審核把關不嚴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全縣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緊盯扶貧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和重要環節,加強分析研判,找準問題癥結,採取有效措施,補齊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毫不放鬆地深化專項治理,突出問題導向,嚴肅查處貪汙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等腐敗問題和工作不紮實、履責不到位等作風問題,以全面從嚴治黨的實際行動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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