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18信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招聘輔助性崗位

根據用工需要,信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1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及人數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共16名,所招聘人員均為編制外聘用人員。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責任心,服從組織分配;

(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四)年齡為22週歲以上、27週歲以下(即1991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五)口頭表達能力強,普通話標準;

(六)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紀律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簽訂合同、崗前培訓考核的程序進行,擇優錄用。

(一)現場報名

報名者本人於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8:30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期間到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地址:信陽市羊山新區新五大道88號)報名。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2張。

現場資格條件確認時,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報考人員要保證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後,對報考人員身高、普通話進行初測,身高、普通話符合報考要求的,現場填寫《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麵試兩個部分。

1、筆試

筆試採用閉卷方式,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和考試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1)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內容是對報考人員職業素質、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儀態舉止、形象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3)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4)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領取面試准考證的,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3、最終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進行體檢。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考試成績和體檢情況,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程序。

因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資格後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y.lss.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按照相關程序由信陽市利民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由信陽市利民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中止勞動合同。

(七)崗前培訓考核

招聘工作人員上崗前,由用工單位負責組織崗前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由信陽市利民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中止勞動合同。

四、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人員為聘用制輔助性工作人員,全部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由信陽市利民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聘用後,派遣至信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2、用工單位將建立健全考評獎懲機制,激勵先進,建立進出通暢的用人環境。實行年度績效考核淘汰制,考核不合格者,用工單位有權退回信陽市利民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由公司辦理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1、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338.45元(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部分和住房公積金部分)。

2、社會保險待遇: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六、注意事項

招聘工作相關事宜將通過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y.lss.gov.cn)發佈,請報考人員注意關注。

報考諮詢電話:0376-767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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