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基層幹部的關心和支持,根據省委組織部文件精神,縣委出臺了《關於印發的通知》,擬對建國以來累計在村任職3年以上(含3年)正常離任的村幹部發放生活補助。
經過個人申報、村(社區)初審和公示,鄉鎮(園區)審核和公示,經縣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全縣2018年符合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對象共219名,現予以公示。如有異議,可向縣委組織部組織科(電話:0551-67711018)、縣民政局基層政權科(電話:0551-67723912)反映。對反映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虛報騙領套取生活補助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相關補助待遇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肥東縣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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