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南購房資格的一點質疑

向 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 提問

書記大人: 2017年2月我們響應省委省政府去庫存化的號召,在中華坊海棠園三期籤協議買了一套房子,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遲遲不籤正式合同,拖到限購。另外同樣中華坊海棠園三期的21和22號樓比我們籤協議遲,卻簽了正式合同,這給我們19#23#24#三幢樓,700多戶造成很大不公和困境。我認為限購政策一刀切不盡合理,因為任何法律法規制定都應不溯及過往,也就是說今天制定的政策不能限定昨天已經發生的行為。我們和中華坊簽訂的合同時間是2017年3月以前,而澄邁縣限購是2018年4月22,所以我們購房在限購前,政府應該支持我們的購房資格有效,而不能一刀切了我們的購房資格。請秘書同志把這封信一定轉送劉書記。懇請書記百忙之中過問此事,還我們正當的購房權,打擾您了。 一個無助的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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