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接連爆雷,從業者、投資人資本打水漂苦等監管落地

P2P平臺接連爆雷,從業者、投資人資本打水漂苦等監管落地

資質“黑洞”無解 P2P廣告難下架

P2P行業“風雨飄搖” 從業者、投資人苦等監管落地

IT時報記者 戚夜雲

7月,不少投資人面臨人生中的至暗時刻,P2P平臺接連爆雷。在不斷蔓延的恐慌情緒中,投資人上“門”討錢,面對“人去樓空”的平臺現狀,報警,成為他們唯一能夠做的舉動。

憤怒的投資者將不滿的情緒投射到這些P2P平臺投放廣告的網站平臺,質疑相關播出平臺是否盡了廣告審核義務。然而尷尬的是,由於P2P監管政策遲遲未落地,P2P在法律法規的真空地帶野蠻無序生長,他們在各大互聯網渠道投放的廣告,從法律上很難判斷這些廣告平臺是否有責。

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等機構制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提出P2P需要到金融監管部門備案並申請ICP證。然而,時至如今,監管機構給出的過渡期已近兩年,能夠合規拿到資質的P2P平臺寥寥無幾。

“難產”的監管落地、爆雷的P2P平臺、“被牽連”的網絡廣告平臺、血本無歸的投資者,在這一場多米羅骨牌式的坍塌中,究竟誰錯了?

網絡平臺要為P2P廣告擔責嗎?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P2P未集中爆雷之前,投資者很可能意識不到,他們在看劇玩手機時看到的P2P理財廣告,其實打開的是潘多拉魔盒。

早在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等機構制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暫行辦法》)曾對互聯網金融廣告做出限制規定,其中第“13條禁令”中第四項明確表示:不得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線下廣告被堵死之後,只能在互聯網渠道宣傳的P2P盯上最容易形成熱點的網劇與綜藝。

2017年,P2P“霸佔”了主流網劇的中插廣告。播放量超20億的豆瓣9.1分神劇《白夜追兇》裡,錢站與愛錢進兩家P2P平臺的創意中插廣告配合整個劇情發展。《那年花開月正圓》中出現了悟空理財、現金借款、愛錢進三家網貸平臺。

根據記者統計,2017年播出的熱門大劇中,共有包括《楚喬傳》《軍師聯盟》《河神》在內的16部影視劇(包括綜藝節目)出現了互金平臺的廣告,涉及多達10個以上互金平臺。今年上半年,數據翻番,共有16款互金App植入到20個影視或綜藝節目中。今年被立案調查的唐小僧的廣告就曾出現《琅琊榜2》等多個熱播劇中,《上海女子圖鑑》也曾被網利寶和愛投資 App 霸佔,當下熱播的《扶搖》中依舊穿插了和信貸的廣告。

根據《暫行辦法》,銀行存管是衡量網貸平臺合規化水平的重要標準之一,並明確P2P平臺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ICP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

依此標準, 《IT時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網劇上線的眾多理財廣告,資質並不齊全,如在熱播劇《楚喬傳》《醉玲瓏》《河神》植入的向上金服,在節目播出後也就是2017年8月才與銀行簽署託管協議,10月才拿到ICP證。在《那年花開月正圓》《軍師聯盟》中投放的悟空理財,也是在2017年11月才獲得ICP證。

小米最近便飽受衝擊,旗下平臺裡做推廣的P2P平臺多數爆雷,大量“米粉”投訴質疑小米為這些平臺做背書。小米對此表示,MIUI採取了業內非常嚴格的廣告推廣審核標準,所有P2P平臺均要求提供資金存管證明+ICP證或ICP截圖+運營時間+註冊資金的多項證明等,但從已經爆雷的平臺來看,小灰熊金服、錢媽媽、捷麥、吆雞理財等等均沒有進行銀行存管。

遊離於監管空白地帶

然而,從現有法律來看,這些接受P2P平臺投放廣告的互聯網播放平臺,很難被追責。

“根據現有法律,播放平臺更多應該承擔對廣告主資質、廣告內容、廣告形式等方面的合規審查義務。”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傅蔚岡表示,具體包括相關資質方面,是否取得金融監管部門規定的資質或許可,廣告內容是不是誇大宣傳或虛假宣傳,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等等。

只是,原本可以作為互聯網播出平臺對P2P廣告審核標準的互金平臺資質,仍然遲遲未能普及。2016年8月發佈的《暫行辦法》要求發佈日起即實施,但同時又給了P2P平臺12個月的過渡期,要求平臺在過渡期內通過採取自查自糾、清理整頓、分類處置等措施,進一步淨化市場環境,促進機構規範發展。

實際上,過渡期直到現在也未結束。2017年12月,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備案登記,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然而日前,中國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卻公開表示,原定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的P2P網絡借貸備案工作不僅延期且年內無法完成。

這導致播出平臺對P2P平臺的資質審核成為一個“無解之題”。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的黃婧認為,“因為監管未能落地,這些平臺沒有獲得相關資質,因此,即使沒有ICP證,也不能判定尚未獲得資質的P2P平臺是違法運營,他們可以開展正常的業務以及投放相關廣告。”

“對互聯網金融廣告,新《廣告法》裡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即使是互聯網廣告相關法律法規,也唯獨沒有提到金融類產品。”傅蔚岡補充道,類似唐小僧這類P2P廣告的爆雷情況,很難向廣告相關主體追責。

爆雷根源:

信息中介定位被異化

在廣告末梢體現的監管層面的缺失,僅僅只是P2P行業的一角。“整個行業太魚龍混雜了。”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很遺憾地表示,“即使是最簡單的平臺是否合規問題,依舊沒能解決。”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2018年上半年P2P發展監測報告》統計顯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國內在運營的P2P平臺共2835家。2017年7月到2018年6月一年間,新增P2P平臺141家,消亡1407家,今年上半年新增P2P平臺36家,消亡721家.。進入7月,P2P爆雷進一步呈現加速度,另有數據統計,7月消失的平臺超過200家。

“根據行業預期,P2P平臺從業數量在幾百家左右是正常水準。”於百程強調,“每月都有平臺退出是很正常優勝劣汰的結果,但這兩月反常的地方在於,流動性緊張的背景下,大量平臺在資金鍊斷裂後惡性退出。”

此次集中爆雷的原因,於百程認為是多元素共同作用下出現的流動性釋放:在金融去槓桿的大背景下,貸款類機構受到巨大壓力,不僅僅是P2P,包括銀行在內,壞賬率今年均提高不少;許多平臺背後股東是上市公司,隨著前段時間股市暴跌,股東將投入平臺的資金進行轉移;幾輪爆雷過後,投資人恐慌引發擠兌,即使沒有內部問題的P2P平臺,也會因為經營不善而爆發。

理論上說,網貸平臺如果符合監管要求的信息中介定位,不應存在流動性風險,而在實際業務開展過程中,很大一部分平臺異化,涉及自融、虛標、大標等多種違法問題。

很多正規經營平臺也出現了流動性風險。一些理財計劃類產品,比如底層資產的借款週期都是24個月,但是投資人為了流動性,偏愛短期如6個月的產品,因此平臺將長期底層資產設計成短期的理財計劃,是最常用的操作手法。投資人理財計劃到期後,平臺將底層債權進行轉讓給其他人,從而實現理財計劃資金的退出,但風險在於,一旦無人接盤,原來的理財計劃投資人資金就無法退出,這是典型的由於產品設計導致的流動性問題。另外一類是經營性流動問題,投資人恐慌導致新標的無人投,借款端就無法放款,企業的正常經營就無法持續,同時逾期數據也在上升,最終引發平臺資金鍊的斷裂。

在這一波浪潮中,於百程認為監管層的動作十分重要,“行業太複雜,但從我們的觀察來看,P2P行業中刻意詐騙還是少數,大部分資金流向都是投進實業裡面,有些運行良好P2P平臺,應該給予相關資質。”

“監管層的政策遲遲未能落地,容易引發投資人的恐慌。”於百程擔心,風波過後,P2P想的再重新獲得投資人的信心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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