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銀行存款偏離度新規?(聯訊證券李奇霖、常娜)

什麼是存款偏離度?存款偏離度是一個衡量銀行存款波動的指標,在商業銀行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中,月末或季末的工作成果,比如吸收存款是一個重要的考核指標,所以員工就有動力在考核日“衝時點”、“衝業績”,迅速提高存款規模,增加業務,存款容易出現月末最後一天比其他日均存款量更多,季末最後一個月比其他月份存款量更多的情況。

然而這些特殊節點的存款量不能代表正常的日均存款水平,而且這種“衝業績存款”往往來的快去的也快,所以不僅不能切實提高存款規模、增加實體經濟資金來源,反而會導致金融系統中資金的不穩定和統計數據的失實。

所以要對存款的偏離度進行管理,也就是保證在月末或季末績效考核時存款不會出現突然的爆發性虛增。那這次存款偏離度新政較2014年調整主要在哪些方面呢?

一、配合利率市場化改革,取消高息攬儲有關規定

刪除了高息攬儲吸存有關規定,“違反規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檔次;另設專門賬戶支付存款戶高息。”

2015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雖然宣佈了放開存款利率上限,但仍然有自律機制的限制,加上MPA對存款利率定價偏離一票否決制,存款利率事實上還是有規定限制的。

現在刪除可能是為了配合利率市場化改革,未來如果真的消除了利率雙軌制,徹底實現利率市場化,那高息攬儲這個說法也就不存在了。

二、取消了季末月末的特殊規定

2014年版本的存款偏離度新規的月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普通的非季末月末,一種是季末的月末,本次取消了季末月末的特殊規定:計算每季最後一月的月末存款偏離度時,“本月日均存款”的可計入金額不得超過上月日均存款*(1+最近4個季度最後一月日均存款增長率的均值)。月日均存款增長率=(本月日均存款-上月日均存款)/上月日均存款*100%。

從人民銀行披露的其他存款性公司對非金融機構及住戶負債(也就是非金融機構和住戶在銀行的存款)數據來看,銀行季末的存款確實容易出現跳躍性的增長,有些月份有現實的季節性需求,比如一般春節過後的第一個月,現金重新回到銀行系統。

如何理解銀行存款偏離度新規?(聯訊證券李奇霖、常娜)

對季末最後一個月的日均存款的可計入金額進行限制,上限是根據上月日均存款和前四個季度最後一月日均存款增長率進行計算,即季末最後一個月的日均存款比上月(每季中間一個月)存款的增長率不能超過前四個季度最後一個月存款增長率的均值,舉例來看一下,計算2018年6月的存款偏離度,需要2018年5月的日均存款,假如是156萬億,最近四個季度最後一月(2017年6月、9月、12月和2018年3月)日均存款增長率的均值,如圖是1.35%((1.92%+0.89%+1.04%+1.56%)/4),則2018年6月的日均存款可計入金額的上限是:

156*(1+1.35%)=158.1(萬億)。

如何理解銀行存款偏離度新規?(聯訊證券李奇霖、常娜)

這種限制實際上是一種循環抑制的行為,就是隻要給出最開始的四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日均存款增長率,此後所有季末日均存款增長率的上限都已定,只能更低,否則就是不合規。

比如最初四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日均存款增長率是a、b、c、d,則下一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日均存款增長率的上限是(a+b+c+d)/4,下下一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日均存款增長率上限是(a+5b+5c+5d)/16,(前四個季末最後一個月日均增長率分別是b、c、d、(a+b+c+d)/4,所以計算方法是[b+c+d+(a+b+c+d)/4]/4),依次類推。

現在取消了這種限制,對季末最後一個月的存款增量不再設限,所以季末最後一個月的存款增量不再跟前一個月日均存款和前四個季度最後一個月存款增速有直接關係,實際增量直接取決於本月。

同時對每月末存款偏離度的上限從3%提高到4%,還是用上文的例子來進行計算,假如2016年5月日均存款是156萬億,以存款偏離度3%進行計算,月末最後一日存款的上限是:

3%*156+156=160.68(萬億)

以偏離度4%進行計算,則月末最後一日存款的上限是:

4%*156+156=162.24(萬億)

放寬偏離度限制後,銀行每月存款大約新增了1.5萬億左右的空間。

三、對偏離度不達標銀行的處罰增加了一定的靈活性

對首次超過監管指標閾值的銀行不直接處罰,給予風險提示,超過兩次以上才開始暫停准入事項,並且去掉了“3個月”以上的期限規定,在具體操作上也給予了一定寬鬆處理的空間。

如何理解銀行存款偏離度新規?(聯訊證券李奇霖、常娜)

綜上來看,本次存款偏離度新規主要是從指標的簡化、指標閾值的放寬和更具有靈活性的處罰手段方面給予銀行吸收存款方面一定的放寬。取消季末存款偏離度的限制,增加月末存款1.5萬億左右的空間,這種存款空間的增加對銀行的流動性指標等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優化。

該措施意味著利率市場化再下一城,類存款工具不斷分流銀行儲蓄、銀行攬儲難抬高銀行負債成本,為了抵抗類存款工具分流,也不得不借助結構化存款工具,而部分結構化存款模式存在合規問題。本次存款偏離度新規對銀行攬儲行為的放寬也是為後續實現表內存款利率市場化奠定製度基礎。

從中長期來看,要真正實現利率市場化,除了要在表內存款定價和攬儲空間進一步放寬外,還需對類存款工具的加強監管,以防止利率定價雙軌制。可以預見的是,在資管新規和一系列強監管措施指引下,銀行負債端由表內存款利率市場化+大額存單工具替代過去的保本理財和帶有“剛兌特徵”的預期收益型產品,表外公募理財產品會加速向淨值化的模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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