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中國,是現實的夫妻多還是不現實的夫妻多呢?其實,現實並不是一個貶義詞,但是有些人借用現實之名行令人心寒之事,這就讓現實這個字眼蒙上了一層陰暗的色彩。比如,有的老公妻子一去世,連最基本的臉面也不要,火急火燎迫不及待地就找新的女人。比如,有的老婆丈夫一去世,棺材還沒下葬呢,就不顧情義地找新的女人。

這種所謂的夫妻,真是夠現實的了。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更現實的事,其實還有呢。

(一)那些現實的夫妻們

網友:我大姐出車禍丟下五個孩子走了,三個月後拿到賠償款十萬,我姐生前回孃家借了好多錢,但是因為還有五個孩子,我們娘倆商量好了她之前借的錢就不要了。留著給姐夫養孩子。結果賠償款一下來,我姐夫就帶著一個女人上門問我們拿賠償款去結婚。氣死我們一家人了!現在把錢給他了,沒幾天就被人騙光了。我們也打算以後跟他老死不相往來!就是可憐了幾個孩子。

網友:以前有個女的生孩子醫療事故死了,醫院賠了30萬,一個月後男的就再婚了。女人啊要首先對自己好。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網友:我媽也是,父親五月份去世,母親八月份丟下我們就改嫁了。那時我五歲,弟弟三歲,我也不怪她,老話說“天要下雨娘要嫁”。

網友:確實,我有個姑父那時候也是去世了好幾年了,後來經過別人撮合我姑姑跟他家一個小叔子結婚,。我爸媽也不好拒絕,但我表哥跟表妹當初死活不同意,甚至那兩年他倆過年都不回家的。我去他家拜年的時候,正好趕上我姑姑蹆疾復發,整個腿又大又腫,表哥跟表妹跟沒事兒人似的,全都是新姑父在照顧。當時我去的時候姑姑去挺遠的地方打針,新姑父給我們做好了飯讓他家弟弟招待我們,她又去接我姑姑了。但是看了我心裡五味雜陳,雖然從小到大姑姑對我們孃家人都沒什麼好感,但那一刻我是真的為姑姑心寒,同時還有點小慶幸。心疼的是作為兒女的表哥表姐為什麼對自己的母親那麼苛刻,本來就沒什麼能力,以前什麼事都要靠老公,如今卻連親生兒女都靠不住,慶幸的是曾經那麼不著調的新姑父現在卻是唯一照顧姑姑的那個人,甚至後來表哥表姐結婚都是他一手操辦的,表哥表姐再也沒有理由反對了。其實現在想想也還是挺感謝新姑父的,姑姑因為當年她結婚的時候我爺爺奶奶我爸我大伯因為他們家實在是太窮了很反對,而姑姑又執意要嫁,所以當時爺爺奶奶一怒之下沒給任何的嫁妝,雖然後來還是補給她了,跟我小姑的差不多,但是這些年姑姑對孃家一直有意見,更是甚少走動,但是現在的新姑父對我們這些孃家人還算是尊敬。不過這樣就夠了,只要他能一直對姑姑好什麼都值得了。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網友:我媽媽2003年7月22號尿毒症去世,那年我還在臺灣光寶集團上班,爸媽三觀不合,吵了一輩子,去世了對我媽是個解脫。氣憤的是我媽去世3個月我爸就不斷與女的見面,2008年娶了一個三婚的潘姨,偶爾回老家,看到後媽的臉我都想起我媽,很彆扭還得裝著高興,所以啊,真得注意身體,自己不珍惜身體就是給別人騰位置。

網友:我婆婆差不多,我公公猝死後,立馬就不在家了!說是害怕。

(二)那些關於這種行為的看法

網友:莊子不是寫的嗎,我死你必嫁,你死我必埋,自私的人無論男女都一樣。

網友:俗話說“老公死,老公在,老婆死,老婆在”。醒醒吧現實就是這樣!

網友:不論男女,另一半走了!不是不讓你找個伴,最快也得一年以後在考慮吧?這是對死者的尊重,也是尊重自己。

網友:不要說你的一半有多愛你,出了事情你在看,人生就短短几十年,不要做自己後悔的事

網友:別道德綁架,在世時彼此珍惜不留遺憾,健康活著才能守護你幾十年打下的江山守護你的孩子。走了誰苦了誰,對方找下家也情有可原吧,畢竟不能要求孤獨終老。

網友:女人活著的時候保重自己,男人都一樣,人沒有了,什麼都是浮雲。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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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此非魚,焉知魚,不要站在道德至高點評論,我非常希望我死了有人實心實意照顧我老婆,時間算個什麼呢?或者的時候會證明誰愛不愛誰。我不希望死了她走不出我的陰影,因為她這多半輩子都給我了,她還有幾十年的時間。

網友:我以前的同事就這樣,一家子去參加他姐孩子的生日宴回去路上出車禍了,媽媽老婆孩子三個人都被車撞了,老婆死了,媽媽和兒子受傷,肇事者賠了上百萬給他,結果人家沒過百天就跟另外一個離異的女同事在一起了,孩子都懷上了,聽她們說都兩個月左右了,也就是說老婆剛死一個月左右就給那女的搞在一起了……想象真是心寒呀,用自己的命給男的換了100萬,人家分分鐘忘記你!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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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分析,大家為什麼如此反感那些現實的妻子或丈夫。原因並不是因為覺得一方去世另一方就永遠不能再娶或再嫁,而是那些現實的人吃相實在太難看了,太不要臉面了,也太令人心寒了。一點基本的時間都不肯等,甚至拿著自己配偶用命換來的錢去找新對象,這種人實在很難令人尊重起來。

這種現象為什麼並不少見呢?原因很簡單,大多數人的婚姻都是將就、協議,而不是志同道合的伴侶,也不是真心相愛的愛人。因此,本來基於利益結合的雙方,在面臨新的利益關係時,無非不再做掩飾而已。

配偶可以多現實?網友:老婆生孩子去世賠30萬,一個月後就再婚。關於這種現象,大家都有什麼看法,歡迎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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