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岷峯:P2P網貸本質是高風險投資 爆雷潮下理性維權三步走

陆岷峰:P2P网贷本质是高风险投资 爆雷潮下理性维权三步走

陆岷峰:P2P网贷本质是高风险投资 爆雷潮下理性维权三步走
陆岷峰:P2P网贷本质是高风险投资 爆雷潮下理性维权三步走

引言

P2P網貸行業到了關鍵時刻。

它正在遭遇十年來最大的信任危機,面臨最嚴重的倒閉潮,甚至一些身經百戰的平臺也不得不宣佈逾期或清盤。

它現在需要堅強站在疾風驟雨下,回答來自各個層面、包括從業者本身的疑問。

此刻,需要把最真實的P2P網貸行業,把一批代表性平臺的真實情況,把一批企業家、協會代表的想法和行動,呈現給市場、參與者和關心P2P網貸的人。

這是艱難的,但是,有勇氣才有未來。

為此,零壹財經推出系列專訪,請P2P網貸行業的關鍵人物,給出關鍵答案。

本文為零壹財經推出的"關鍵時刻,關鍵回答"P2P網貸系列專訪之--對話南京財經大學江蘇創新發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員陸岷峰。

投資人從未如此絕望過。P2P平臺接連爆雷,不論規模大小,不論成熟與否,不論地域分佈,都倒在了今年雷聲轟鳴的血泊中。留下一群可憐的投資人,維權無路止損無門。

常言道吃一塹長一智,對於多數被高利吸引的投資人來說,投資的虧損是最好的學費,當下亦是清晰瞭解投資風險、知悉網貸本質最好的時機。

P2P網貸本質上是高風險投資,陸岷峰建議,廣大投資人投資網貸平臺首先要做好依法維權的準備,依法維權必須掌握維權技巧。

認清P2P本質 知曉風險來源

陸岷峰分析了P2P投資和線下民間借貸的區別。

P2P投資是一種線上民間借貸行為,屬於直接融資方式。同線下民間借貸相比,P2P行業的借款人和投資人基本互不相識,雙方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發生借貸行為,線下民間借貸大都在熟人當中展開,不需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

P2P中兩個字母"P",分別代表借款人和投資人,借款人必須公佈規定的信息才可借貸,投資人可以清晰的看到資金的流向,而線下民間借貸信息不透明,投資人無法查清資金的流向。

陸岷峰指出網貸平臺的性質:網絡借貸平臺僅僅是一箇中介,類似於房屋買賣租賃中介。中介的作用僅僅提供撮合作用。

所以"投資人投資網貸平臺"概念並不準確,中介機構把借款人的信息公佈在網上,投資人根據借款人信息做出個人判斷,然後選擇合法合規的中介機構給信譽度較高的借款人提供融資行為,故而P2P投資本身就是一種高風險投資。

根據金融學的期限理論,收益率越高,風險越大。在現有的投資方式中,P2P的投資利率高於銀行存款、寶寶類貨幣基金、信託、債券等理財產品的利率。

目前即使是公認風險最低的銀行存款投資方式,存款客戶也面臨一定的風險。根據《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而投資人投資P2P完全可能血本無歸。

爆雷潮下 投資人維權技巧小總結

陸岷峰認為,暴雷的網貸平臺都是違法違規的網貸平臺,真正合法合規的網貸平臺在性質上是中介機構,撮合借貸雙方之間的交易,不存在投資人擠兌風險,除非發生欺詐行為,否則沒有跑路的必要。

一旦網貸投資人踩雷時,如何依法進行維權?

陸岷峰建議廣大投資人投資網貸平臺首先要做好依法維權的準備,依法維權必須掌握維權技巧。

比如在投資時要收集保存好系列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簡介、高管簡介、聯繫方式、平臺ICP/IP地址域名信息、註冊平臺的企業名稱及工商註冊所在地、平臺經營地址等基礎信息;借貸協議、擔保協議、註冊P2P平臺時的用戶協議、P2P平臺操作指南等約定權利義務內容的文件;自己出借的融資項目所有信息;銀行匯款流水、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其匯入賬號、P2P平臺記載的交易信息等。

除了紙質文件以外,電子合同等也是重要的證據。投資人在投資時可以通過截圖、公證等方式保留相關信息。投資人還可以到開戶銀行要求銀行調出賬戶流水單,並且載明匯入方名稱及詳細賬號,加蓋銀行公章。這些資料信息的蒐集將為依法維權提供最基本的有效證據。

網貸投資人維權時還要根據暴雷網貸平臺不同狀況選擇不同的維權方式。

對於主動停業平臺,網貸平臺會主動提出退還投資人本金計劃,但往往時間較長,投資人維權時可根據借貸合同、交易流水、平臺交易信息,判斷借貸關係是否成立生效;根據平臺記載的借款人信息、借貸合同、擔保合同等,正確理解合同履行地後,選擇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平臺聲明、擔保合同等,確定是否可以主張由平臺承擔連帶責任;根據匯入賬戶的名稱,可以判斷資金交易方式、平臺是否涉嫌違規操作甚至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銀行存管未上線發佈標的都有涉嫌資金池的可能性,原則上銀行存管未上線的平臺是不允許發標的;

對於提現困難(逾期)的平臺,即正常經營但是部分項目產生逾期,金額過大,平臺無法兌付而產生的逾期,投資人維權時要判斷平臺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如果存在,平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從過往經驗來看,平臺產生問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平臺經營不合規,長期違法違規。

網貸平臺違規主要表現在發佈虛假標的、進行期限錯配、以新標募集資金填補前期到期資金等,投資人維權的途徑主要有自行協商和法律訴訟兩種。

自行協商是指當平臺產生問題,投資人到平臺進行維權,與平臺相關人員進行談判,經過多次談判可能會產生結果,雙方可以簽訂還款計劃,平臺以相關抵押物作為擔保保障計劃順利落實。

法律訴訟是指投資人可委託律師發函催告融資者償還債務,決定以民事訴訟維權的,投資者可委託律師起訴融資者,但在起訴過程中需要注意:如果該筆借貸交易發生時簽訂了擔保合同,可將擔保人列為共同被告。

如果網貸平臺相關協議或公告中有載明可將債權轉讓予平臺,並由平臺追償債務的,投資者可以衡量個人成本後,作出是否轉讓債權的選擇。網貸平臺通過明示或默示的方式為該借貸標提供了擔保、或網貸平臺通過關聯方提供擔保、或融資者是網貸平臺的關聯方(未確定是否為虛設借款標吸存),發生逾期時,投資人可以以非訴協商的方式解決,就融資者還款、平臺資金週轉和還款計劃等問題上達成協議,在談判時,宜儘可能要求相關責任人為還款提供額外的抵押或第三方擔保。

理性維權: 法律程序三步走

陸岷峰認為,網貸平臺只要發生跑路十有八九會涉及非法集資問題,這包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如果平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標的融資,就屬於集資詐騙罪,如果平臺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虛構事實,只是吸收資金使用,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投資人由於無法聯繫平臺實際控制人只能進行法律訴訟、向相關部門舉報、向公安機關報案。

一是發律師函進行法律訴訟。法律司法訴訟是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最重要的方式,當平臺產生問題,投資人的債權受到侵害,可以選擇起訴的維權方式,建議投資人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如平臺發佈假標、自融標等,投資人可以主張平臺用欺詐的方式欺騙投資人簽訂出借合同行使合同撤銷權,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最多拿回自己的本金。但是不行使合同撤銷權,投資人直接可以主張要求拿回本息、逾期罰息。

二是向行政監管部門投訴、舉報。P2P網絡借貸目前歸屬各地金融監管部門監管,在全國歸屬銀保監會的普惠金融工作部監管。投資人掌握證據時可以及時向金融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需要說明的是,地方性的行業協會只是一個行業自律,本身並沒有監管權力,僅負責行業自律,對會員單位的約束力至多要求其退出協會,而對於非會員單位,原則上是沒有約束力的。

三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在協商無果的情況,投資人如果發現平臺跑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通過進入刑事司法程序取回涉案財物。為了提高成功立案的可能性,投資者可委託律師整理已有證據及撰寫報案文件材料。進入刑事程序後,在證據收集和控制P2P平臺相關責任人方面,刑事司法方式具有其他任何方式所不具備的優勢,公安機關會盡可能逐一收集集資參與人的言詞證據、查證屬實的書面合同、銀行賬戶交易記錄、會計憑證及會計賬簿、資金收付憑證、審計報告、互聯網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非法集資對象人數和吸收資金數額等。

陸岷峰倡導網貸投資人維權時,堅決不採用極端手段維權。投資人必須堅持依法維權,不能圍堵政府大樓,不能限制平臺實際控制人或其他經營者人身自由,不能毆打平臺人員,不能進行非法遊行,違法維權得不償失。

投資人維權還需要學會資源共享,保持相互溝通。網貸平臺一旦出問題,往往涉及成千上萬個投資人,投資人要建立維權群,一個地區的投資人可以定期集中討論交流,可以組織幾名有精力、有時間、有經驗的投資人作為代表,和平臺、律師、公安、法院等機構進行溝通,提升維權的效率;不能被某些維權騙子利用。

現在有些投資人維權群會混入一些騙子,假借維權的名義對本來就已經遭受損失的投資人進行行騙,還有的社會不法分子編造謠言,製造混亂;最後,投資人在維權時最好請專業的律師全程陪同,包括請律師陪同上門維權、與平臺進行談判、收集整理證據等。

陆岷峰:P2P网贷本质是高风险投资 爆雷潮下理性维权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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