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農商銀行 關於召開2017年度股東大會的公告

各位股東:

根據《四川宣漢農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本行章程”)、《四川宣漢農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有關規定,本行董事會研究決定,召開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

2018年6月27日上午10:00

二、會議地點

宣漢金城大酒店19樓大會議室

三、參加人員

(一)四川宣漢農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在冊股東;

(二)本行董事會董事、副行長及董事會秘書;

(三)達州銀監分局派員出席。

四、會議內容

(一)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董事會工作報告(草案)》

(二) 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監事會工作報告(草案)》

(三) 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業務經營工作報告(草案)》

(四)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報告(草案)》

(五)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草案)》

(六)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草案)》

(七)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八) 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經營方針及2018年發展規劃(草案)》

(九)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評價報告》

(十)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行管理人員及本部組織架構優化調整方案》

(十一)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聘請四川良政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的議案》

(十二)審議《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關聯交易報告》

五、其他事項

(一)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12月31日。

(二)參加股東大會的人員原則上應是四川宣漢農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冊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經董事長批准,需由應參會人員出具書面委託書,授權具有本行股董資格的人員代理行使權利,否則視為缺席。

(三)股東的委託授權必須符合本行《章程》有關規定,方可參加會議。每個股東只能委託1名符合條件的代理人出席會議。

(四)委託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報到時需提供授權委託書、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五)所有參會人員收到通知後,請6月15日前向會務組書面或電話(短信)回覆。

(六)會議通知將通過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發出。

(七)未盡事宜,另行電話通知。聯繫電話:周相偉,13981482348。

四川宣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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